夜店殺警案被告曾威豪 延長限制出境8月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北巿夜店殺警案,高院考量被告曾威豪劉芯彤等人限制出境將屆滿,疫情期間庭期取消,改通知以書面表示意見後,日前認定仍有限制出境必要,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

全案起於,曾威豪、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13日凌晨,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蕭叡鴻糾眾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被曾威豪等「中山好青年」群組成員圍毆致死。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5月10日認定,被告曾威豪、劉芯彤為爭端起源,但無法掌控聚眾人數,考量其他被告定讞刑度等,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各判刑8年,其餘被告各判7至10年半不等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高院裁定指出,曾威豪等人的限制出境處分,於6月18日屆滿,原定訊問庭期因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取消,經通知曾威豪等被告及辯護人以書面表示意見後,斟酌全案證據資料,足認曾威豪等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等,裁定曾威豪等人6月1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編輯:張銘坤)11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