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竊醉酒者信用卡 團伙不法獲利42萬

被告多選在深夜持盜來的信用卡,在第五大道上24小時營業的蘋果零售店購物。(記者顏嘉瑩/攝影)
被告多選在深夜持盜來的信用卡,在第五大道上24小時營業的蘋果零售店購物。(記者顏嘉瑩/攝影)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L. Bragg, Jr.)於6日對曼哈頓一犯罪團伙提起訴訟。該團伙在夜店中尋找醉酒者,竊取其信用卡和手機,並於深夜在蘋果商店和奢侈品零售商處購買產品,涉案金額高達42萬元。

四名被告分別為波馬萊斯(Julian Pomales,又名「Juju」),普雷爾烏卡伊(Blerina Prelvukaj,又名「Winter」),希皮(Promise Shippy,又名「P」)和斯科特(Malcolm Scott,又名「Mac」)。其中年齡最大的33歲,最小的僅20歲。紐約州最高法院指控他們犯有盜竊、身分盜竊(identity theft)、共謀(conspiracy)等多項罪名。

根據法庭文件和陳述紀錄,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波馬萊斯帶領其餘三人在夜店內尋找犯罪目標,通常針對外表富有且持有高額度信用卡的人士。這些信用卡通常都是公司發放的。他們會給目標灌酒,直到酩酊大醉,並將其與朋友隔開,並在這一過程中偷走他們的信用卡和手機。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多在深夜,到曼哈頓第五大道24小時營業的蘋果零售店,使用盜來的信用卡消費,其中有一次,他們在三個小時內購買價值超過15萬元的蘋果商品,並在隨後批量出售這些商品,以換取現金。

波馬萊斯和斯科特經常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他們手持大量現金和全新蘋果產品的照片。波馬萊斯甚至穿著用竊取的信用卡,在羅威(Loewe)和迪奧(Christian Dior)購買的服裝拍攝音樂視頻,並將其上傳到視頻網站YouTube。

白艾榮表示,該辦公室正在與零售商合作,確保未來將限制在夜晚特定時間內大規模、未經授權的購買行為;他也提醒民眾,不要隨便將手機拿給陌生人,並使用難以破解的安全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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