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爭議未歇 高醫工會與高市衛生局都有話說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7日電)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今天陪同高醫工會、市立大同醫院醫護人員開記者會,陳麗娜表示,衛生局未保障大同醫護權益就急著與長庚簽約;衛生局重申合約保障市民及員工權益。

陳麗娜在記者會中播放高市府衛生局長黃志中與高醫工會代表談話的錄音檔,陳麗娜說,從音檔可聽到黃志中提及「若長庚未保障員工權益及醫療服務,可取消其第一優先議約權」;但至今員工權益未談妥,黃志中當初承諾跳票,應下台負責。

高市府上月18日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簽約,2025年起長庚接手營運管理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履約期間10年;高醫工會不滿議約過程不公正、不透明,先前走上街頭抗議,今天再與陳麗娜開記者會控衛生局。

陳麗娜指出,近日傳出大同醫院約900名醫護將回到高醫體系,長庚接手後是否能無縫接軌令人擔憂,若過程不順將傷及醫護及病人權益;此外,近日不少人因在網路留言討論大同醫院經營權爭議,事後卻被衛生局告,呼籲衛生局尊重言論自由立即撤告。

高醫工會理事長柯心炫說,9月參加過2次勞動權益協商會議,但9月20日未參加,後續詢問衛生局何時再開會,但都未得到明確回應,在勞工權益未談妥狀況下,長庚就開留任說明會,後續衛生局更與長庚簽約,罔顧員工權益。

衛生局透過新聞稿澄清,在議約期間,約定20日召開第3次「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保障會議」,但工會於9月18日函復衛生局拒出席這場會議;而衛生局也主動聯繫工會代表,強調若20日不行、19日任何時間都可配合,但工會代表仍無法出席,「絕非今日所指稱衛生局片面關閉協商大門」。

衛生局強調,要求長庚應保障留任大同醫院員工權益,已逐條議約、載入合約並定有罰則,嚴重違約者將予以解約,履約條件包含落實監督留任大同員工薪資福利及待遇優於現狀;並同時要求高醫妥善安置大同醫院回歸體系員工,員工可自由選擇留任或回歸高醫體系。

柯心炫在會中提及,長庚承諾加薪新台幣5000元,此薪資應納入本俸,但長庚用的名義是留任獎金,這將不計入退休金;過去強調過去年資概括承受,但後來也僅承認員工在大同醫院的年資,其他部分不計算,損及勞工權益。

針對此質疑,衛生局解釋,合約保障留任員工每月增加5000元,且併入退休金計算,雇主依法提撥;留任員工於高醫體系年資全數保障認定,並非只認大同醫院工作年資,呼籲勿散播不實訊息抹黑。

衛生局強調,站在保護全體市民健康權益立場,不畏施壓推動市醫改革,呼籲陳麗娜「要顧市民的健康權益,不要站在落選廠商立場、去頭去尾斷章取義。」(編輯:陳仁華)11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