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經營權案延燒 議員控高市府疑圖利要檢調介入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案延燒,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今(16)日控高市府疑圖利要檢調介入。(任義宇攝)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案延燒,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今(16)日控高市府疑圖利要檢調介入。(任義宇攝)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案延燒,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今(16)日再質疑,市府將大同醫院標案由「委外經營」改為「醫療服務合作案」,若為讓特定廠商符合投標資格而改標案,「這是不是圖利罪?檢調要不要像查柯文哲京華城一樣,好好出來調查一下?」

對此,高市府衛生局回應,經過「COVID-19疫情」的洗禮,並兼顧「社區衛生醫療的發展」政策,對於所屬市立醫院落實公衛醫療及各項指標的任務必須更「有效」的制度介入管理,如:負壓隔離病房及急重度緊急醫療。衛生局對於市立醫院的運作需要「實質權力」有效的影響,這也是經歷疫情後「市立聯合醫院」與「市立大同醫院」均未採用「委託經營」模式之主因之一。

不過,陳麗娜直指,大同醫院換手案五大疑點,多日過後衛生局仍閃避問題,一邊不斷強調高醫成效差、長庚好棒棒,一邊刻意釋放3家公辦公營醫院醫護加薪1500元的利多,意圖轉移焦點。

陳麗娜指出,目前有9家市立醫院,其中這次加薪的民生、凱旋、中醫3家醫院是公辦公營,其他全部都是「委外經營」,也就是OT或ROT,包括委外給長庚的鳳山醫院也是如此。

然而,陳麗娜質疑,大同醫院現在也是委外經營,但這次衛生局辦理重新招標,卻打破常態慣例,突然將「委外經營」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使長庚未來得以成為大同醫院的合作醫療院所,而非委外經營。

陳麗娜進一步說,仔細研究法規後,發現其中大有貓膩。原來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4條第5款,明文規定如果「法人附設醫療機構達10家或一般病床總床數達5000床」,將不得申請設立或增設一般病床。

陳麗娜補充,這裡的總病床算法,包括本院、分院及受委託經營醫院。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已到達5000床,如果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於法令,長庚根本沒有投標資格。

陳麗娜更爆料,在招標前主動且頻繁接觸長庚,衛生局對這問題閃避不肯回答。如今又被發現臨時抽換標案,讓人不能不懷疑衛生局是否為了讓長庚符合投標資格,所以不惜鑽法令漏洞,為他們量身訂做解套方案?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衛生局此舉是不是綁標行為?希望衛生局把問題一一說清楚。

對此,衛生局重申,目前仍在評選議約階段,不宜有外力干預,衛生局定以保障市民及患者及大同員工權益為優先,依法依規逐條議約。亦將嚴格要求監督所有市立醫院落實各項公衛醫療任務,包括各項指標需依規定履約,並且監督核實增加員工薪資福利待遇能被重視與保障。

對於衛生局說法,陳麗娜再批,如果早知疫情過後要採醫療服務合作的方式又何必花人民公帑725萬去找1家公司評鑑高醫的優先經營權不合格?必須用750萬先否定高醫?還意指疫情期間高醫不配合政府?若真要改合作方式只能是長庚?但長庚床位數恰好已經達5000床位數,怎麼這麼巧?

衛生局再回應,大同醫院依合約原本就必須設置「標準負壓隔離病房」,衛生局於履約期間依合約要求設置,若無據以要求才是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