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喊NO也沒用 兩女遭星國四男灌醉輪流性侵

在台擔任交換學生的 20 歲新加坡男子劉男,去年底與三名友人,邀請兩名台灣女子到住處喝酒聊天,卻藉機將兩女灌醉後性侵,其中一名女子因無力反抗只得大聲拒絕,卻被無視更慘遭輪流性侵。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乘機性交等罪將四名男子起訴,由士林地院審理,並在今(6)日公布四人判刑,四人分別遭處 1 年 9 月至 1 年 11 月有期徒刑、皆可緩刑。

綜合媒體報導,劉男的三名好友:王男、陳男以及林男在去年底自新加坡來台找他遊玩,劉男便邀請先前在夜店認識的 A 女及 A 女友人 B 女至住處喝酒聊天,但兩女應不勝酒力沒多久就已醉倒。未料此時王男竟色心大起,將已無力反抗的 A 女帶至一旁房間性侵,之後劉男、陳男也輪流進房內對 A 女伸狼爪,王男更二度進房性侵得逞。

過程中,A 女不停以英文大喊「NO!」表達不願,甚至以英文向王男表示「你們可以性侵我但別傷害我朋友」,希望他們能放過 B 女,但這一切都遭他們狠心無視,最後就連 B 女也慘遭林男性侵得逞。事發後,兩女即至警局報案、驗傷,警方也在獲報隨即前往劉男住處逮捕四人。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乘機性交等罪將四名男子起訴。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在今日公布四人判刑,劉男與王男分別遭判處 1 年 11 個月及 1 年 10 個月,並皆可緩刑五年;陳男與林男則分遭判處 1 年 9 個月及 1 年 8 個月,並可緩刑四年,四人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不過,這樣的判決結果也引起部分民眾質疑是否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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