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平權招生案 「最多元化」大法官明聽審

美國立國以來首屆白人男性不占多數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將審理有「歧視亞裔」等批評的大學招生「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首場聽審會定於31日舉行,以確認該措施是否違反憲法原則。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九名大法官中,傾向推翻、以及反對推翻平權措施的大法官各有兩位;但整體而言,大法官們將會如何投票仍是未知數。

「平權措施」係指大學會將族裔作為入學考量,此舉易導致亞裔及白人在成績較好的情況下卻未獲錄取而受批評;本案由組織「學生公平入學」(SFFA)訴哈佛大學校方,質疑平權措施違反民權法案,並主張應推翻2003年認可平權措施的判例。

在2003年的判例中寫下不同意見書的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是當前唯一經手過該案的大法官,非洲裔的他也是鮮明的「族裔色盲」(Colorblind)支持者,相信憲法的原則就是不應將族裔作為考量、偏好的因素。

白人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擁戴「族裔色盲」完全不下湯瑪斯,從雷根以來就一直堅信將族裔納入考量,形同是在分門別類,實與種族偏見無異;但是羅伯茲的投票仍有不確定性:他反對推翻判例的立場,與擁戴族裔色盲的強烈程度不相上下。

西語裔出身的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則是「平權措施」的擁護者;薩多馬友曾說,族裔是永遠不能迴避的問題,不論是第幾代美國人,與族裔有關、「我不屬於這裡」的氛圍總是揮之不去。

薩多馬友說,如果沒有平權措施,她恐怕不會有機會進入常春藤名校,成為在普林斯頓及耶魯大學成績名列前茅的學生。

剛剛才上任的非裔出身的大法官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同樣支持平權措施,曾說:「不能僅因將族裔納入考量,就認為這破壞了族群平等」,糾正過去的奴隸制歷史,沒有違反憲法的制定、修正原則及傳統。

白人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在過去的職業生涯中,也曾反對將族群分門別類,但也曾強調促進非裔民權的重要性;與其他五名大法官一道,他將會如何投票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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