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申請6-7日填志願 錄取生未登記視同放棄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113學年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各大學已公告錄取結果,有資格參與志願登記的約4.5萬人。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今(5)日提醒,各大學錄取正、備取考生應於6月6日至6月7日,每日上午9時至晚間9時期間至甄選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完成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表示,113學年大學申請入學總計66校2208個校系提供5萬5502個名額(含外加),每個考生至多可報名6個校系,今年有7萬8187人報名,各大學日前皆已完成申請入學第2階段甄試,並公告正備取名單,正取名額5萬2767個、備取名額5萬6895個,有登記志願資格人數共4萬5176人。

大學甄選會表示,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憑「學測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後4碼」及「考生個人密碼」等登入系統,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預定於6月13日上午9時起在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公告,不另寄書面通知。

甄選會提醒,錄取生無論僅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規定期間內,上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大學繁星推薦第8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參加網路登記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臺北教育大學音樂系、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系及美術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登記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

113年大學申請入學 4.5萬人有資格登記志願序,6、7日開放填志願序,未完成登記者不予分發。(記者黃朝琴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