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繫安全帶 立委籲嚴查

今(一○六)年二月時,國道公速公路因為發生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讓大型客車上是否一上車就需強制乘客繫上安全帶,再次受到關切,目前交通部正研擬,配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未來大客車上國道或快速道路,增訂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罰新台幣三千元到六千元罰鍰,但昨(十一)日立院交通委員會開會,有立委表示,對於自身生命安全,不需裁罰如此重,並建議罰三百元就好。 立委鄭運鵬表示,道路規則近年來修正多,提高罰則也反映台灣交通狀況太多,影響到民眾生活,他認為自身安全需宣導,但也不用罰得太高,鄭舉例表示,在車禍裡面,自身安全問題(不繫安全帶)若造成自己傷亡為何要罰那麼高?其實不太必要,也建議宣誓大於處罰.對坐大客車若違法就按照行人違規新台幣三百罰鍰即可,並認為取締相當困難。 路政司則表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中,業者沒有告知乘客在上車時繫上安全帶,則會違反公路法會對業者裁罰九千至九萬元罰鍰。 立委李昆澤則說,目前對安全帶規定,只有小客車需要全部繫上安全帶,對於大客車取締上,仍有所困難,希望目前靠駕駛或服務人員提醒民眾要繫上,像國內由台北-宜蘭國道輸運的首都客運,在上車前就會提醒民眾繫上安全帶。 李昆澤提議,希望未來對於客運公司是否有確實監督乘客,繫上安全帶應納入客運的評鑑標準;對此,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也表示,會研擬在客運業者評鑑時,將車內安全帶標準列入評分考量及符合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