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處分部分撤銷 遠雄將研議再上訴

世大運圓滿落幕,大巨蛋爭議仍未了。大巨蛋停工至今近 2 年半,2015 年因未依核定建照圖興建遭台北市政府勒令停工,遠雄認為處分過重,有違比例原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今 (7) 日判決出爐,撤銷「維護公共安全」、「防範危險」的部分處分,至於其餘之訴,則予以駁回。遠雄 (5522-TW) 回應,判決證明市府全面停工違反原則比例,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再上訴,爭取股東權益。

北市府於 2015 年 5 月現場勘查,因多達 79 處施工與核定建照圖不符,依照建築法 58 條第 6 款勒令大巨蛋停工,不過遠雄認為,處分過重,違反「比例原則」,恐造成難以回復損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法院今天判決全面停工部分撤銷,全案還可上訴。

台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表示,大巨蛋未按圖施工是事實,都發局依建築法勒令停工也是合法有據。有關防範危險的施作,2016 年 7 月 21 日高等行政法院已裁定,涉及水浮力、崩塌、載重等安全部分,都發局和遠雄有過協商,兩次同意遠雄 14 項安全工程讓遠雄施作,遠雄應該積極執行。

談到違反比例原則,損失誰來負擔的問題,北市都發局說,理賠部分須跟律師團法務局進一步研議,但現在談到賠償言之過早,他們認為處分合理,不認為有行政瑕疵。

遠雄企業團公共事務室副總經理楊舜欽指出,北市府對於遠雄巨蛋公司所施作的公共安全工項進行百般行政刁難,甚至提出抗告,幸好遭到駁回,看得出市府為了鬥爭企業而漠視市民安全。

楊舜欽表示,關於大巨蛋停工處分的適法性,目前巨蛋已通過性能審查,很遺憾法官並未考量,如同判決所述,北市府停工處分確實已影響遠雄巨蛋公司的權益,因此遠雄巨蛋公司在收到判決書之後,為求保障,會再研擬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