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部分撤銷北市:復工仍須都

大巨蛋停工部分撤銷北市:復工仍須都

審環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7號)判決,大巨蛋全面停工部分撤銷。北市府表示,法院判決確認遠雄未按圖施工、市府勒令停工依法有據。至於撤銷的「安全、防範危險」部分,市府先前已兩度允許遠雄先行報備施工。至於大巨蛋何時復工?仍需通過都審、環評。(林麗玉報導)

大巨蛋爭議,北市府2015年5月20號,因遠雄不按圖施工,勒令大巨蛋全面停工。不過遠雄認為市府違反比例原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法院7號一審判決出爐,將市府勒令「全面停工」部分撤銷,法官撤銷了「維護公共安全」、「妨害危險」的處分,其餘之訴駁回。對於法院這樣的判決,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表示,

高行院的判決,確認了遠雄未按圖施工是事實、另外對於市府勒令停工處份依法有據,確認了這兩項行政處份的合法性。至於法院撤銷的「安全、防範危險」施作部分,北市府也已經與遠雄透過專業者協商,允許遠雄先行報備施工了14項工項。

至於大巨蛋何時可以復工?張剛維說,後續遠雄要復工,還是要依程序完成都審、環評才能復工。

對於法院判決北市府勒令大巨蛋全面停工,違反比例原則,是否涉及行政瑕疵?副局長張剛維說,法院裁定不符合比例原則,市府認為法官並沒有全面考量到,勒令全面停工,也是基於安全考量。

至於後續遠雄是否會有所求償?張剛維說,目前談求償還言之過早,北市府認為全面停工處份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