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政黨協商無共識 將由議員提案「請內政部重新函釋」

台北市議會12日下午針對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的解套方式舉行政黨協商,議長戴錫欽(右)與副市長李四川(左)也都於會後出面接受訪問。(丁上程攝)
台北市議會12日下午針對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的解套方式舉行政黨協商,議長戴錫欽(右)與副市長李四川(左)也都於會後出面接受訪問。(丁上程攝)

針對大巨蛋舉辦演唱會一事如何解套,台北市議會12日下午舉行政黨協商,除了各黨團都有派代表出席外,北市府副市長李四川、林奕華,以及秘書長李泰興都列席說明。最終各黨團都贊成應請內政部重新函釋,現在是否仍與2017年「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的函釋,不過民進黨團認為應由市府自行去函內政部,而非由台北市議會背書。最後政黨協商並未達成共識,議長戴錫欽表示,將會由贊同議會背書的議員們透過連署提案的方式,交由議會大會審議。

戴錫欽表示,這黨團代表對於內容都沒有太大的意見,唯一的差異點在於後續解套的方式,是由市府主動向內政部函釋,還是由議會通過政黨協商的共識來做後續處理。戴透露,民進黨團對處理方式有不同意見,但大家對於文字內容有高度共識,因此接下來會由認同這些文字的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及其他議員提案,送交大會之後,如果有過半數的議員來支持,也可以形成議會多數的意見,供市政府做後續處理的參考。

戴錫欽說,原來大巨蛋使用執照註記第29條的部分,不管是建築技術規則127條,或者是性能審查的部分,早在2017年時,內政部就曾函釋「不適用」,但是當時北市府仍舊加註在使照註記上,因此現在的做法就是北市府再次去文內政部,由中央解釋現在是否還與2017年的函釋一樣。他強調,這個動作也是民進黨議員主動要求「應該要這樣做」,但在納入政黨協商文字內容後,民進黨團認為這部分市府可以主動去做,因此不需要再納入政黨協商。

戴錫欽強調,如果市政府再度行文,而內政部也維持2017年給市政府的函釋,確認大巨蛋非運動賽事的使用,不必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的話,市政府就可以做後續處理,回歸到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自治條例的部分,來負責安全的審查。

參與政黨協商的民進黨議員林亮君會後表示,如果蔣市府是針對大巨蛋要開放來去做非體育賽事或解開第127條相關規定的話,市府應該依他們的職權來去做辦理。「民進黨是絕對支持大巨蛋做更多元的使用,以及演唱會跟非體育賽事。」她強調,但是行政一體的部分,市府其實應該要自己自行依職權來去做變更來去做辦理,這是市府他們可以自己做決定的。

與會的李四川也表示,剛才市府團隊在裡面做了妥善說明,包括前面所處理的程序,議會如果做成決定,市府還是會尊重來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