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未復工4/3審查 林洲民:園區不可辦演唱會

大巨蛋爭議未解,但園區工程未停,台北市都發局今天說,大巨蛋現行施作工項是依法院裁定內容,並未同意復工。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表示,大巨蛋工程一切依法行政,屋頂部分是擔憂颱風來時恐會造成危險,所以還是得施工,其餘未涉及公安部分,4月3日審查後才可蓋。都發局長林洲民並指出,大巨蛋建築技術規則不符規定,園區不可辦演唱會。

(中央社/資料照片)
(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巨蛋停工將滿3年,但屋頂工程仍在進行;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師洪德豪針對媒體報導大巨蛋屋頂已完成封版工程時表示,大巨蛋仍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核准圖說施作,且在民國104年5月20日依建築法規定要求勒令停工,經監察院調查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停工處分適法有據,大巨蛋目前施作工項仍是北高行裁定的允許範圍內。

洪德豪說,法院裁定遠雄在維護大巨蛋安全及防範危險前提下,可針對大巨蛋的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內容施作相關設備或範圍,遠雄提出14項安全維護工項,內含包含修復大巨蛋帷幕牆及損傷維護等工程,後續也和建築、土木、結構、大地等公會代表以及遠雄公司技術人員進行審查,經評估後,大巨蛋可施作3樓以上外牆帷幕工程,但1、2樓外牆帷幕仍不得施作。

洪德豪強調,大巨蛋現今執行工程仍屬安全維護工項,會持續派員到場巡查並與消防局等單位聯合稽查,遠雄須提出修正後的都市設計防災性能、環境影響評估計畫,經都市計會委員會審議完成後,才能全面復工。

都發局長林洲民受訪則提到,依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規定,大型設施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地面或路面以下7公尺內,但大巨蛋觀眾席與地面層相差約10.5公尺,此外,逃生梯須直達地面層,但大巨蛋規劃部分逃生梯僅從地下5樓延伸至地下2樓,需步行一段時間才可到地面層,這兩項都不符規定。他說,遠雄針對大巨蛋投資執行計畫書載明,體育活動佔近6成、其餘4成為非體育活動,意味大巨蛋未來僅能做體育館,不可開演唱會,都委會4月3日將再度審議大巨蛋案,屆時委員會討論後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