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宣判》趙藤雄一審判7年 馬英九愛將李述德一肩扛下遭判9年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大巨蛋」案涉違反證交法28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7年徒刑,他曾在法院上承認自己身價「1、200億元」。(圖片來源/攝影鄭國強、wiki網頁)

2004年台北市政府與遠雄議約大巨蛋案,根據2004年9月1日大巨蛋議約會議錄音檔,當時台北市前財政局長李述德談大巨蛋權利金時曾說:「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我們就不提」,原本遠雄應付北市府營運權利金28億餘元,最後因此歸0,被認定是直指台北市長馬英九授意0權利金。

根據《鏡週刊》報導,最後李述德一肩扛下,應訊時向檢察官供稱,會議中他說謊,馬英九市長沒這樣說,馬因此脫身,李述德2017年遭依圖利罪起訴,今遭台北地院判9年。

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宣判「大巨蛋」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刑7年、前總統馬英九的愛將,涉案當時的台北財政局長李述德被判刑9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判刑10年,不得易科罰金,另有6月得易科罰金,趙藤雄的兩個兒子趙文嘉、趙信清都獲判無罪。

遠雄集團涉及台北大巨蛋、海山煤礦及新亞電器舊址造鎮、眷村改建、掏空遠雄人壽、遠雄建設等5大弊案,2017年遭檢方偵辦,趙藤雄被檢方求刑24年徒刑。

大巨蛋案一審宣判,趙藤雄被判7年有期徒刑

他主要涉及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公告申報財報不實罪、非常規交易其犯罪所得金額達1億元以上罪、特別背信其犯罪所得金額達1億元以上罪,還有商業會計法第71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第342條等至少7大罪狀,當時還以天價5億5000萬元交保。

趙藤雄民國33年10月出生,屬猴,出身苗栗縣後龍鎮農家,號稱24歲就帶著老婆、一支電風扇和口袋300元上台北打拼,哪裡有工就往哪裡去,從事板模工人,小包商做起,第一年就被倒帳300多萬元,一位資深營造業者說,趙藤雄年輕的時候很拚、很敢,還曾因糾紛被對方拿鋼筋插進大腿9公分。

他也一路靠著營造、工程、房地產事業起家,在內湖科技園區大賺,被稱「廠辦之父」,一路創辦遠雄集團,尤其在馬政府執政時代,和政府關係不錯,透過一些政商人脈,在花蓮大手筆投資,算是相當成功的開發案。

年輕時苗栗北上打拼,打造出百億元身價

再從2003年SARS事件爆發後,台灣房地產連續多年走強,趙藤雄的「遠雄集團」才名符其實,累積上百億元身家,有同業估計其事業頂峰時實際身價至少300億元,趙藤雄在法院審理期間向法官坦承個人資產高達1、2百億元,他曾名列台灣富豪榜,也因此法院怕他偷渡出境,一直延長他的境管。

但過65歲以後,趙藤雄的運氣似乎開始走弱,本來要在苗栗大手筆投資也沒有順利進行,而且他出事情的時候,整個景氣、大環境沒有多差,2014年他被偵辦八德合宜宅弊案涉嫌行賄時任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1600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等罪起訴,2015年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140萬元。

台北市政府1995年開始規劃在松山菸廠原址興建大巨蛋,2006年與遠雄簽約,2017年趙藤雄因遠雄大巨蛋案被起訴,遭求刑24年,他這次所犯的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法官判他7年並沒有「重判」,而趙藤雄已經78歲了,這次是一審,再上訴的話一下子就80歲了,也許二審時後有獲得減刑的機會。

馬英九愛將李述德,因圖利罪遭重判9年

本案另一個焦點人物是李述德,他是前總統馬英九的愛將,李述德民國41年次,今年已經70歲了,大學是淡江大學銀行保險學系、又到美國美國曼卡圖大學獲得企管碩士學位,財政部基層官僚出身,在財政部國庫署升至副署長,曾任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局長,馬擔任台北市長時他是財政局長、馬當上總統後他當財政部長。

在大巨蛋案部分,檢方當時傳喚近300人訊問釐清,並認定當時主持議約的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在營運資產、地上權、違約金、權利金都疑似開小門,圖利遠雄30億餘元,便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違法圖利私人罪之犯行將李述德起訴。

至於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案部分,因馬僅授權李述德議約並無任何指示,檢方查無不法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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