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漏水修繕期限已到 蔣萬安:沒完成1天罰10萬元

蔣萬安強調,若遠雄沒有如期改善完成,台北市政府可針對遠雄開罰1天10萬元。(圖:蔣萬安臉書)
蔣萬安強調,若遠雄沒有如期改善完成,台北市政府可針對遠雄開罰1天10萬元。(圖:蔣萬安臉書)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昨日踢爆大巨蛋不只漏水沒有改善,甚至還被發現有嚴重的大片壁癌,除此之外,停車場漏水、電梯出現低鳴異音及顯示器面板出現「簡體字」等問題。台北市體育局曾要求遠雄巨蛋公司須在承諾的10月31日前完成漏水改善,如今面對到期日,台北市長蔣萬安今(31)早表示,若遠雄沒有如期改善完成,將會1天開罰10萬元。

蔣萬安今上午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今天是期限,過去已說過,遠雄應要照當時的承諾,將大巨蛋場館漏水的情形做全面改善完成。蔣萬安同時強調,站在維護市民的權益立場來要求,按照合約,若遠雄沒有如期改善完成,台北市政府可針對遠雄開罰1天10萬元。

台北市體育局日前說明,台北大巨蛋持續漏水,已嚴重損及活動主辦方、觀賞者權益,更重創人民對重大公共工程品質信心,若遠雄巨蛋公司未能於自身承諾的10月31日期限前完成漏水改善,將依「台北文化體育園區興建營運契約」處以每日10萬元罰鍰,並得按日連續計罰,最高開罰300萬元,而歷來各項缺失、配合度均納入年度營運績效評估考核中,若連2年低於70分則予以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