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 蔣萬安:函詢內政部

台北市長蔣萬安說明,「我們就會即刻來發文給內政部,來詢問關於台北大巨蛋是否有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的適用。」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說明,「希望台北市政府本於權責來自行決定,因為要舉辦任何的大型活動,本來就應該要依據活動的特性跟群眾參與狀況,提出相關的計畫,地方政府本於權責就要進行相關的詳細審查跟規劃。」

內政部回應,北市府應依據函釋由北市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蔣萬安強調,努力讓大巨蛋朝可以舉辦演唱會等大型活動方向進行,一切會依法辦理。未來只要遠雄完成消防安全、避難審查驗證,資料送到市府,體育局會依大型活動群聚自治條例審查,確保安全無虞就會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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