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逃生 柯文哲關鍵4問懶人包

記者呂翰亭/綜合報導

台北大巨蛋爭議不斷,護樹團體對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提出行政訴訟,意圖撤銷建照,沒想到才一開庭,市政府就以正在進行巨蛋安全總體檢為由,向法官申請暫停審理訴訟程序,等3月底安全檢查報告結果出爐再進一步呈報。北市府與遠雄在大巨蛋案中反目成仇,就是大巨蛋安檢問題。

究竟這顆蛋安全不安全,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提出5大問題,等著趙藤雄給答案。今整理柯文哲4項質疑和遠雄回應的懶人包,一探大巨蛋的真相。

Q1:沒有實質審查,郝市府為大巨蛋解套?

柯市府說法: 市府團隊在2月17日晨會中討論大巨蛋案後續處理方案,因市府已組成「大巨蛋體檢專案小組」檢視全案,會中認為應該檢視遠雄當年提出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和安全疏散計畫書,以了解遠雄提出逃生避難方案,與會人員隨即向核發大巨蛋案建照的建管處索取,沒想到,建管處遍尋不著,竟然回覆市長室,「沒有這份資料,找不到」,氣得與會的副市長林欽榮忍不住大罵,「太離譜了!」要求建管處一定要找到相關檔案資料,同時柯文哲亦指示幕僚直接打電話請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提供,沒想到,遠雄1小時內就將足足有70公分厚度的計畫書送達市府。

遠雄說法: 事實上這「70公分厚度」的計畫書是申請建照必備的資料,遠雄早就給了市政府,且審查也並非遠雄自行委託之顧問單位自行審查,而是依法由內政府指定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遠雄之所以能夠在1小時內提供70公分後的計畫書,就是因為已經交給台北市政府建管單位,而非完全沒有提交資料。

Q2:5次審查,4次葉世文主持,想起來「毛毛的」?

柯市府說法: 柯文哲出席北市府「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會前受訪時表示,這個月的重要工作就是大巨蛋重新體檢。他會想要重做體檢,是因為大巨蛋3年來的5次審查,除了第一次預備會議,後面4次審查時的營建署長是葉世文。柯文哲說,「我一看就覺得毛毛的,跟他們講說還是拿出來再看一遍,再研究一遍」。

遠雄說法: 建築需求跟防火需求常常互相違背,因此,內政部才會要求第三方公正單位負責評定。根據台北市體育局於2月25日上網公告的台北大巨蛋安全逃生評定書,在報告封面就可以看到,這是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負責評定,起造單位為遠雄、設計單位為瀚亞建築師事務所、計畫書撰寫單位為巨江防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遠雄表示,防災規劃非開發商之專業,因此,無論規劃、設計、評定、審查,皆有其專業分工的專責人員,絕非遠雄自說自話,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現已上網公告,歡迎公平參與,一起檢視。

Q3:巨蛋園區滿載11萬人,廣場面積不及?逃生不及?

柯市府說法: 柯文哲說,因為大巨蛋可以容納4萬人,旁邊的場館也可以容納2萬人,但如果全部裝到滿會高達11萬人,他下班後特地在忠孝東路和光復南路口看交通情況,他說,每天下午5到7點幾乎是打結的狀態,現在都已經擠成這樣,再增加那麼多人下去,這個交通及安全問題真的要思考一下。

遠雄說法: 即便是101大樓,在滿載的情況下發生災難,101廣場上也不可能能夠完整佔滿疏散的人潮,因為在防災規劃中,人潮將朝安全的地點移動,在防災規劃中,要如何讓人潮離開才是重點,而非讓人擠在一個空地中。因此,大巨蛋園區的防火避難計畫也以下3點基本原則。

(1) 分棟獨立區劃:本案為大型BOT開發案,於基地內規劃設置為體育館、商場、文化城(影城)、旅館及辦公大樓等五種主要用途使用,規劃設計時即以防火避難安全設定為主要考量,以各棟均可各自滿足防火避難設施、防火避難性能安全驗證及消防安全設備為基本原則。(2) 消防資訊整合傳遞:顧及各棟建築物之防災資訊傳遞及管理,於防災中心規劃上區分為主、副防災中心,分別負責各棟建築物之災害監視,會整各監控單位之情報。(3) 起火棟建築物與非起火棟建築物採分棟疏散規劃。

此外,避難檢討係以一棟一處火源的合理情境進行檢核,本案已進行分棟防災檢討,不會有各棟同時逃生的情況;且本案各棟逃生口已分散,依避難原則,逃難人員將會迅速離開火場,不會在火場周圍逗留,以本案周邊條件來說,可迅速疏散至文化園區及國父紀念館廣場,不會有廣場面積不足的情況。

Q4:逃生時間8分鐘變15分鐘,人數從11萬變2萬?

柯市府說法: 依據評定書內「體育館之防火避難特徵」一項,有效的避難計畫應滿足8分鐘內離開觀眾席的原則,但據交通局實際估算,仍需花將近1倍的時間,也就是15分鐘,才能疏散大巨蛋滿場4萬多人,若再加上周邊商場、影城、旅館的6萬人次,11萬人次的疏散勢必得花更多時間。知情人士認為,疏散情形顯然不能滿足8分鐘疏散全場的必要條件,那當時這份計畫如何通過審核?

遠雄說法: 自計畫提出後,8分鐘離開觀眾席原則至始至終都沒有改變過,大巨蛋逃生計畫依據英國「Guide to Safety at Sports Grounds」,以在綜合考慮緊急條件下,人員的運動特徵及心理承受能力狀況,以觀眾席每個出口的控制疏散時間,應不超過8分鐘的基本原則,無論哪一個逃生出口,都符合8分鐘內離開觀眾席,到達逃生平台的標準。在此前提下,大巨蛋後續逃生規劃,才由逃生平台將人員疏散至安全地區,從最早規劃之2萬人,一直到最後的11萬人全園區疏散,皆通過安全標準。以下分別就4萬人、6萬人、11萬人之逃生分別說明。

(1) 4萬人 本案進行煙控模擬時,採用球場滿場4萬人,加上地下附屬設施為基礎進行驗證,人數為45,410人,驗證結果人員開始避難到疏散,完成約15分鐘。

(2) 6萬人 若再增加球場層15,000人進行驗證,人數為60,410人,驗證結果人員開始避難到疏散,完成約24分鐘。 (3) 11萬人 有關坊間質疑本案疏散11萬人一事,依內政部核可本案第一次設計變更認可通知書第四頁附表5,商場、文化城與體育館之法定最大容留人數為110,868人,也就是即便達到該容留人數最大值也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