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彰化離岸風電環差案 水下基礎補安全性評估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大彰化離岸風電兩環差案,本案變更為新的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並加大風機,環委對於新的水下基礎工法能減少噪音及環境影響給予正面回應,仍要求補充安全性評估後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聯席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表示,本次變更主要是將西南風場第2階段工程及西北風場風機大型化,裝置容量由原訂11MW變更為16MW,減少風機實設數量;另外水下基礎建設增列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不須大型打樁設備機具,也幾乎沒有水下噪音,可減少海上施工時間。

開發單位解釋,所謂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是將頂部封閉、底部開放的鋼製圓柱沉箱,沉降至海床時,將封閉空間內的水抽出,透過負壓使沉箱向下貫入海床,適合軟弱黏土層及低強度土層的地區;德國北海已有相關案例。

環評委員認為,負壓沉箱適用於較軟的地質,但歐洲可能對於地震、颱風風力比較沒有經驗,光是強風讓圓柱本身震動就可能會讓土壤液化、造成傾斜甚至倒塌,應加強安全性評估;並補充對海域生態環境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

另外,環委提到,因應風機裝置容量增大,應以最新鳥類調查資料進行鳥類撞擊影響評估模式模擬,現在用的資料已經是好幾年前的,「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也應加強變更前後風機間距對鳥類飛行影響評估。

會議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再審。環委也請開發單位評估施工船舶採行更嚴格用油標準(如使用硫含量0.5%)的可行性;強化海域施工前及施工期間空氣污染物(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臭氧)監測;視本次變更後水下噪音操作規劃及模擬數據的合理性,納入環境管理計畫。(編輯:陳政偉)1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