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取得使用執照 3月23日試營運首演

記者郭文君/高市報導

高雄市新建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佔地3.4公頃,採國際競圖的規格,由國內建築師及荷蘭建築師共同合作,使用綠建築工法設計,符合環保潮流,已於101年3月14日取得使用執照,預定101年3月23日舉辦試營運演出,提供大高雄藝文展演的新空間。

承辦該重大工程的工務局新工處表示,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在2008年12月動土,地點設在大東國小舊校舍,基地位於鳳山區大東路與光遠路交叉口,鄰近高雄捷運橘線大東站(O13站)2號出口,耗資15億元,佔地3.4公頃,連同國父紀念館、大東公園及鳳山溪綠帶,總面積超過10公頃。

新工處指出,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定位為在地文化與多元創意的地方展演中心,整體規劃分成演藝廳、展覽館、藝術教育中心、數位圖書館等四棟主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3萬6仟平方公尺。其中多功能演藝廳可供劇團表演及樂團演出使用,共可容納895席位,並以薄膜造型營造通透明亮的半戶外開放空間串連四座主體建築,結合鳳山溪沿岸綠帶廊道,是全民文化休閒好所在。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完工後,將交由文化局接管營運,藉由2012年『高雄春天藝術節』舉辦各類型藝術表演展出,展現高雄在地文化,為鳳山古城注入新活力,並使捷運與文化路線串聯,創造一個以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高雄市文化中心與愛河博物館群為節點的藝文軸線,促成完整的都會藝術廊帶,市民與遊客搭乘捷運就可以體驗高雄藝術文化之旅,除了提升大高雄整體文化競爭力,並提供鳳山地區一個結合商業、休閒、藝文活動,並符合城市發展的藝文新地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