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艾里托「磨耐心」耗30年推翻羅訴韋德案

現年72歲的保守派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自2006年上任以來,一直是保守派大法官中行事低調的一員;身為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例的主要意見書撰寫人,人們注意到艾里托如何在其整個職業生涯中極具耐心地緩緩削弱墮胎權,最終24日於多數意見中寫下:「如今已到了時候,應該遵循憲法,把墮胎議題交回由民選產生的民意代表決定。」

早在1985年春天,時年35歲的司法部律師艾里托即曾告誡雷根政府,不要對羅訴韋德案進行正面攻擊;他說,最高法院還沒有準備好推翻它,操之過急,適得其反。

30多年後,艾里托實現了推翻羅訴韋德案的終極目標,鞏固自己的歷史地位;由保守派控制的州裡面數千萬女性將失去墮胎機會。「羅案一開始就大錯特錯,」艾里托在多數意見中寫道,「它的推理異常薄弱,該決定產生破壞性後果。」

1973年最高法院宣判羅訴韋德案時,艾里托是耶魯大學法學院一年級學生。雖然進步派人士稱讚此案是婦女平等和生殖自由的重大成果,但這樣的憲法推理也引起各種涉及意識形態的尖銳批評,其中包括艾里托在內。

畢業後,艾里托繼續為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擔任書記員,後來在新州擔任聯邦檢察官。雷根(Ronald Reagan)贏得1980年總統大選後,進入司法部工作。

雷根政府將推翻羅訴韋德案視為最重要長期目標,但最高法院不顧雷根政府反對,於1983年重申羅案。1985年春天,在有關規範墮胎的州法律挑戰案件備忘錄中,艾里托不僅表現出戰術敏銳,還表現出個人熱情,對法官的反對意見表示不滿。那年稍晚,他申請司法部另一職位時,曾明確寫道:「我個人非常堅信,憲法不保護墮胎權。」

加入最高法院後,艾里托同樣曾投票支持限制墮胎。但今年,不再需要再克制了;許多人期待已久的直接攻擊羅訴韋德案的時刻已到來。 艾里托寫道:「墮胎提出一個深刻的道德問題,憲法並沒有禁止每個州的公民規範或禁止墮胎。羅和凱西妄指它們就是權威。我們現在否決這些決定,並將該權力歸還給人民及其民選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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