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金斯堡逝世》畢生在司法殿堂捍衛女權,為美國性別平權當開路先鋒
「我三生有幸,能夠參與一場漫長的奮鬥,從基本人權議題著手,為女性爭取公平的公民權地位。在這方面,我倒不是什麼創新者。」
──金斯堡
美國鄰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18日因胰臟癌併發症逝世,享壽87歲。她是美國史上第2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4位自由派大法官之一,終其一生致力捍衛性別平等與婦女權益,並實踐其信念,即美國女性面臨的種種性別歧視違憲。她公開支持LGBTQ人權與墮胎合法化等議題,其自由開明的態度深受年輕族群喜愛,成為近年流行文化的女性主義偶像。
1933年,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出生於美國紐約布魯克林(Brooklyn)猶太家庭,在保守的猶太傳統裡長大,但後來她放棄了猶太信仰,原因是她在13歲時遭逢母喪,卻因為身為女性而不被允許參加猶太儀式的祈禱團(minyan),無法哀悼母親的逝世。
親身經歷性別歧視,終身奮力捍衛女權
1960年代法律界的性別歧視非常嚴重,金斯堡雖然獲得哈佛法學院院長薩克斯(Albert Martin Sacks)極力推薦,當時的保守派大法官法蘭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仍因為性別原因,拒絕讓金斯堡擔任書記,金斯堡於是朝學術之路發展,先後在不同大學擔任法學教授。
1972年,她創辦了非營利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女權計畫,並成為該計畫首席辯護律師,她領導的團隊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6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案,並打贏其中5件,例如一對夫妻「里德訴里德案」(Reed v. Reed),促使聯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第一次判定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禁止基於性別的不平等待遇。
In the 1970s, the @ACLU declared women's rights its top priority and created the Women's Rights Project.
Ruth Bader Ginsburg, then a law professor at @RutgersU, was the ACLU’s pick for director.
We honor her tireless fight for women and the rights of all. #RestInPower #RBG pic.twitter.com/awsLT1thIq— ACLU SoCal (@ACLU_SoCal) September 18, 2020
另一個具重大歷史意義的案件是1973年「弗朗蒂羅訴李察森案」(Frontiero v. Richardson),該案的女性空軍中尉弗朗蒂羅(Sharron Frontiero)為丈夫申請隨軍福利時被拒,因為當時只有男性可以為家屬申請津貼,女性軍官若要申請隨軍福利,必須提出證據證明丈夫沒有獨立生活之能力。金斯堡促使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軍方給予軍人家屬的權益不能因性別而有所不同。
We are deeply saddened to hear of the passing of Supreme Court Justice Ruth Bader Ginsburg. President Carter named Justice Ginsburg to 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 in 1980. Our thoughts are with her family. Photo, 10/3/80, NAID 136050236 pic.twitter.com/ltV7A8Uv1E
— Jimmy Carter Library (@CarterLibrary) September 19, 2020
1980年,時任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任命金斯堡為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法官,並致力為婦女爭取更平等的地位。不過,在這段期間,外界對她的評語是謹慎溫和的法官,而她與保守派的前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及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前法官博克(Robert Bork)是好友。
最高法院大法官──持續為性別平權奮鬥
1993年,聯邦最高法院出缺,一向是金斯堡最強後盾的丈夫、身為律師的馬丁(Martin D. Ginsburg)不斷寫信舉薦妻子,這時的金斯堡早已樹立捍衛性別平等與婦女權益的名聲,而希望聯邦最高法院更加多元的時任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最終提名她擔任大法官。
1993年8月10日,金斯堡在白宮東廳在首席大法官倫奎斯特與總統柯林頓、丈夫馬丁的陪同下宣誓就職。(美聯社)
她擔任大法官後依舊持續捍衛婦女權益,並在多個重要訴訟案撰寫主要意見書,包括聯邦最高法院1996年裁決維吉尼亞軍校(Virginia Military Institute)僅收男性入學的政策違憲。
金斯堡在聯邦最高法院服務27年,始終如一是溫和的自由主義者。2010年之後,隨著聯邦最高法院的觀點平衡發生變化,她身為自由派大法官的角色變得越來越重要,對於保守派大法官的多數判決,尤其是針對婦女權利的判決,她經常提出嚴厲的異議,這讓她成為左派的知名人物。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畢生致力捍衛女權。(美聯社)
金斯堡一生在男性主宰的司法界為女權奮鬥,她曾表示:「我總自許為幼稚園老師,因為那些『天真爛漫』的男法官,從不認為性別歧視是真有其事」
支持墮胎選擇權與同性婚姻合法化
金斯堡支持婦女墮胎權:「關於女性與男性的平等,至關重要的是她必須是決定者,掌控其選擇。如果你施加限制,那麼就是讓她因性別而處於不利地位……國家的墮胎禁令控制婦女,並剝奪她們的充分自主權及其與男性完全平等的地位。」
金斯堡也力挺同性婚姻合法化,她認為自己擔任大法官最重要的案件是2015年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
正如美國雜誌《紐約客》(New Yorker)一位作家所說,金斯堡近年被視為「流行文化女性主義偶像,漫畫的超級英雄,粉絲還戲稱正義敢言的她是「惡名昭彰的RBG」(Notorious R.B.G.)。2018年,一以她為主題的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RBG)票房賣座,並鞏固她身為女性主義者及「自由派英雄」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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