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巨路是依約執行 非義務協助

桃園大潭電廠跳機造成15日全台大停電,承包商巨路國際說,僅義務從旁協助安裝;中油董事長陳金德今晚說,依維護合約和工作許可證可見,巨路是執行合約而非義務協助。

桃園大潭電廠6部機組15日下午全數跳脫,造成全台多處停電。圖為大潭電廠內部。(資料照)
桃園大潭電廠6部機組15日下午全數跳脫,造成全台多處停電。圖為大潭電廠內部。(資料照)

台電公司的桃園大潭電廠6組機組在昨天下午4時51 分跳機,造成全台668萬戶停電,經查為中油公司天然氣供應斷氣2分鐘所致。

陳金德今天上午親上火線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由於儀表設備商巨路公司在大潭電廠計量站控制室更換兩顆控制系統電源供應器時,事前未將自動模式轉換為手動,導致電腦自動控制系統發出異常訊號,電動閥自動關閉,除中油人員督導不周,巨路工程師操作程序有誤是主因,將配合調查以釐清相關責任。

對此,巨路透過股市觀測站公布訊息指出,僅義務從旁協助安裝,安裝時均由中油人員全程指揮監督,電動閥自動關閉責任尚待查明;但稍晚也補充說明,雙方責任尚待相關單位查明後釐清,並無外界所謂否定中油之意。

中油今晚也發布新聞稿轉述陳金德說法表示,對於大潭電廠供氣中斷事件,從未否認在現場督導與監工不周的責任,也從未推說完全是巨路的責任,此事中油確有疏失,且從未也無法迴避責任。

但巨路為自動控制設備專業商,陳金德表示,巨路除了大潭計量站之外,多年來也承攬中油煉製事業部、石化事業部等多項自動控制系統的工程。

他指出,大潭計量站和巨路確有小額電源供應器採購合約,雙方另有「105年度轄區監控系統Delta V維護保養工作」合約,起迄日期為民國105年9月22日至106年9月21日,巨路昨天是依合約規定進行裝置計量站電源供應器,是依雙方合約關係執行工作,而非義務協助中油。

此外,另一份證明文件則為106年8月15日的非動火工作許可證,地點為大潭計量站,是由巨路提出申請,中油核准後進廠施作。

陳金德說,從維護合約、工作許可證,以及到過去承攬工作的經驗,都可證明巨路是依約裝設大潭計量站電源供應器。

針對中油共更換過8顆電源供應器,均未遵循標準作業程序(SOP)切換到手動模式,陳金德上午在記者會時曾坦言,之前沒發生類似致命錯誤是沒有碰觸到2229和2230兩顆電動閥,所以沒有引起不必要的錯誤訊號。

中油發言人畢淑蒨晚間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先前執行確實未照SOP執行,但因未造成問題而疏漏迄今,後續將檢討相關執行程序和系統設計問題,以防堵類似狀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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