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學生套房火災 疑租客縱火

永康大灣路某出租套房廿五日上午傳出火警。<br />(讀者提供)
永康大灣路某出租套房廿五日上午傳出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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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五日上午七時許,永康區大灣路某出租套房傳出火警,該套房有許多學生承租,住戶中十人於發現起火立即逃生,另有八人後在消防人員協助下離開火場,無受困受傷情形。未料警方查獲租客陳男涉嫌縱火,同日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廿五日上午七時許,永康區大灣路某出租套房竄出濃煙,警消獲報立即到場,經疏散十八名住戶後,發現起火點位於一樓套房內,立即布下水線灌救火勢於十多分內迅速撲滅,經調查發現房內燒雜物約廿平方公尺,初步檢視未發現電器或線路走火跡證,進一步調查釐清起火原因。

火警發生期間,永康分局大灣所警方接獲民眾通報,稱一名男子於火場周邊附近路面倒臥,警方前往協助發現卅多歲的陳男為起火套房租客,且就承租於一樓起火戶中,進一步調閱出入監視器,發現陳男進出套房時間與火災發生時間重疊,對此陳男坦承是自己在房內點燃沙拉油導致,然而陳無法正常交流對談,疑有精神狀況,所言是否屬實將待調查結果出爐確認釐清。

警消調閱監視器發現火警於短時間內猛烈燃燒,不似一般住宅常見走火意外、確有蹊蹺,永康分局同日訊後也將陳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涉案陳姓房客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br />(讀者提供)
涉案陳姓房客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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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是否蓄意縱火將影響刑度,幸起火時間發生在上午,未釀成人員傷亡可謂萬幸。為防止再犯,永康分局已將向台南地檢署申請實施預防性羈押,如無法羈押將通知配合衛生單位實施鑑定,強制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