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滅親!父摘鄰居40元龍眼 兒報警竊盜罪送辦

苗栗一名64歲曾姓男子,見鄰居家龍眼長得茂盛,一時嘴饞順手摘了1把價值約40元的龍眼回家吃,兒子發現父親偷採鄰居龍眼,向警方檢舉父親竊盜,雖然鄰居不願追究,但竊盜屬公訴罪,警方最後還是依竊盜罪將曾姓男子移送。不過檢察官念及被告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又沒有前科,加上犯罪情節輕微,給予不起訴處分。(彭清仁報導)

今年初因為適逢百年大旱,包括荔枝、龍眼都大出。苗栗一名64歲曾姓男子,8月12日上午行經鄰居家空地,見鄰居種植的龍眼樹果實茂盛,一時嘴饞,順手摘了1把龍眼帶回家吃。曾姓男子的兒子見父親手拿1把龍眼,詢問下得知父親在未經鄰居同意下偷採鄰居龍眼,於是打電話報警,檢舉父親偷竊。

警方接獲報案抵達現場,在客廳桌上發現1把還沒吃完的龍眼,詢問之下,曾姓男子也坦承偷摘鄰居家的龍眼,警方於是依現行犯將曾姓男子逮捕,並帶回警局偵辦。儘管鄰居接獲警方通知製作筆錄,但鄰居認為只有1把龍眼,而且彼此都熟識,當場表示不願提告。只是竊盜屬公訴罪,警方還是依竊盜罪嫌將曾姓男子移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後指出,被告涉犯竊盜罪,但考量被告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沒有前科,且所犯情節輕微,所得龍眼價值僅約40元,被害人也無意追究,檢察官認為依法以職權不起訴處分為適當,以啟自新。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台灣巴菲特」吸金41億 3年勞役抵5億
女童床上便溺遭虐死 母及同居人聲押
狠殺情敵43刀死亡 66歲醋男起訴
狗狗衝出致騎車婦人摔死 狗主人要負責被判刑8月
陸客駕艇直闖台中港 判刑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