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癌二、三期視病況搭配輔助性化療

65歲的陳伯伯因為解便困難,到醫院求診,經大腸鏡檢查發現在乙狀結腸有個3公分的腫瘤,電腦斷層確定沒有其他器官轉移後即接受手術切除,術後病理報告發現23顆局部淋巴結中有5顆有癌細胞轉移。腫瘤科醫師評估需要接受六個月的輔助性化療。陳伯伯覺得奇怪,外科醫師不是說手術很成功,開得很乾淨啊,為什麼還要做輔助性化療,身體真的受得了嗎?

臺大醫院新竹分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楊明翰醫師說明,大腸癌泛指發生於大腸的惡性腫瘤,可依其侵犯位置分為結腸和直腸;結腸包含升結腸、橫結腸、降結腸及乙狀結腸,乙狀結腸和直腸相接。大多數大腸癌一開始時只是良性瘜肉,經過一段時日後,有些瘜肉會惡化成大腸癌,逐漸變大產生症狀。若是出現在升結腸較容易造成貧血、腹脹;若發生在降結腸或乙狀結腸則多以排便習慣(腹瀉或便秘)及型態(變細或帶狀)改變、血便或是腸道阻塞來表現。

一般針對第一至三期大腸癌的治療,手術切除是唯一能根除腫瘤的治療方式,並輔以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放射線治療主要針對被固定在骨盆腔的直腸癌,對結腸癌並沒有太大幫助。輔助性化學治療主要是要殲滅手術時潛在的微轉移,進而降低復發及轉移的機率,進而提升病人整體存活期。目前國內外專家一致共識是第一期的大腸癌復發轉移機會低,建議定期追蹤即可,無須輔助性化療。第二期(腫瘤侵犯較深)及第三期(有淋巴結轉移)則依危險因子的有無,醫師會建議進行三個月或六個月的輔助性化療。危險因子包括:組織學分化不良、有淋巴管及小血管或神經侵犯、手術前已出現腸阻塞甚至穿孔症狀、手術邊緣有腫瘤細胞浸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