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南觀光城攤商反對遷離政策 南市府兼顧市民安全持續溝通爭取共識

大臺南觀光城攤商反對遷離政策,南市經濟發展局說明有安全疑慮,強調會在兼顧市民安全與攤商權益下持續溝通爭取共識。(記者李嘉祥攝)
大臺南觀光城攤商反對遷離政策,南市經濟發展局說明有安全疑慮,強調會在兼顧市民安全與攤商權益下持續溝通爭取共識。(記者李嘉祥攝)

▲大臺南觀光城攤商反對遷離政策,南市經濟發展局說明有安全疑慮,強調會在兼顧市民安全與攤商權益下持續溝通爭取共識。(記者李嘉祥攝)

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大臺南觀光城攤商25日聚集陳情反對市府強制執行要求攤商遷離政策;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林榮川、市場處長王俊博出面受理陳情,也說明經查大臺南觀光城現況確實存在很多問題,不僅對附近居民造成治安及環境不便,建物違建亂象和混凝土剝落也有公安疑慮,也強調會兼顧市民安全、治安環境及攤商權益,持續與攤商代表和地方民意充分溝通,做好最妥善因應方案。

南市經發局說明,民國72年興建的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位處河道用地排水渠道,長久以來因排水箱涵鋼筋裸露、建物增建違建及公共空間占用等問題,成為公安與治安死角;107年9月曾發生因箱涵老舊,頂板不耐重壓導致路面塌陷掉落箱涵意外,經臺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多方鑑定皆顯示有安全疑慮,111年南市府重新委由臺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詳評。

經發局指出,報告顯示其建物與箱涵有鋼筋鏽蝕外露、氯離子含量超標、違/增建影響承載等情形,於箱涵上方設立攤販集中場確實有危險性,需重建或減輕箱涵頂板荷重,加上該場域大部分為河道用地,使用分區不符,無法依市場用途改建,106年7月監察院更針對場違法增/改建、營業項目不符、租約屆期仍占用等問題提出糾正,考量合法性及民眾安全,市府決議進行拆除。

市場處表示,隨著時代消費型態轉變,觀光城商機沒落,173鋪中實際營業的只有64鋪,營業率僅37%,其他多做為工作室、住家或倉庫,部分店家營業種類出現卡拉 OK、機車行,與興建攤販集中場營業項目不符合,且陸續出現環境髒亂及通道阻塞,逃生安全有疑慮,85年、90年、103年共發生5次火警,由於觀光城為連棟建築,建築中間沒有共用的通風管,火勢迅速蔓延,造成20多間住戶全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市場處強調,市府於興建當時與攤商簽訂的攤位分租契約書第三條約定,攤商自正式營業日起8年10個月免向臺南市政府繳納攤位使用費,第四條約定,攤商應繳付攤位權利金,此次陳情中,攤商當時的投資為契約中權利金,並依契約約定8年10個月免收使用費,市府於民國105年3月31日與攤商終止合約後,即持續函告攤商儘速搬遷,以確保場域及人身安全,後續對占用戶收取每月僅2000多元的佔用補償金,並非外傳的攤位租金;也因使用費便宜,違法轉租嚴重,用戶不願搬遷,為確保攤鋪使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暨依法返還土地,市場處除提供其餘公有市場空攤鋪位供有營業需求攤商選擇,在弱勢安置方面,111年2月社會局啟動該場社會福利補助戶訪查,並針對22戶進行關懷輔導。

水利局也說明南區觀光城於鹽埕排水雨水下水道箱涵上方興建攤商集中場,105年後未再續約,下方排水箱涵建設時間已逾40年,既有設施有潛在風險,市場處於111年12月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詳細評估,顯示建物與箱涵具有危險潛勢,建議減少載重;為維持排水功能並提供市民良好生活環境,水利局已展開該河段整體水岸環境營造規劃,將配合市場處地上建物處理期程,爭取經費針對該處水岸環境進行規劃,期望重新塑造鹽埕水文意象,整合休憩、親水、停車及生態復育空間,營造市集新面貌。

市場處長王俊博表示,下週將擇期再次召開溝通會議持續與攤販代表和地方民意充分溝通,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充分聽取地方的聲音,了解地方的需求,以解除居民疑慮,盼可以共創攤販、市民與市府多贏的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