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賈斯汀酒駕認罪「我犯錯了」 法官輕判社區服務、罰1.6萬

美國天王級歌手「大賈」賈斯汀今年6月爆出在紐約酒駕的風波。(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美國天王級歌手「大賈」賈斯汀今年6月爆出在紐約酒駕的風波。(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美國天王級歌手「大賈」賈斯汀(Justin Timberlake)今年6月爆出在紐約酒駕的風波,他13日針對此案與蘇福克郡(Suffolk County)檢察官達成協議,承認犯下較輕的酒後駕駛罪名,除了被吊銷駕照90天,還需要支付5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的罰款並進行25至40小時的社區服務。

賈斯汀13日針對此案與蘇福克郡檢察官達成協議,承認犯下較輕的酒後駕駛罪名。(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賈斯汀13日針對此案與蘇福克郡檢察官達成協議,承認犯下較輕的酒後駕駛罪名。(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路透》報導,現年43歲的賈斯汀被薩格港村(Sag Harbor Village)法官伊拉斯(Carl Irace)判處25至40小時的社區服務,另外還需要發佈「公共安全公告」並支付5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的罰款,此外,賈斯汀在紐約州的駕照也將於本月13日起被吊銷90天。

賈斯汀今年6月18日爆出前一晚因酒駕被逮捕的消息,當時他在紐約州薩格港(Sag Harbor)的酒吧與友人狂歡後,駕駛1輛BMW離開時被警方攔下酒測,沒想到賈斯汀拒絕呼氣,還對警察說「我拒絕!」,並聲稱自己「只喝了1杯馬丁尼」,最後被控酒駕、闖紅燈等罪。

先前出庭時,法官伊拉斯對認罪協議表示失望,認為處罰不足且對賈斯汀有利,不過雙方最終仍就量刑達成上述共識。

賈斯汀判處25至40小時的社區服務,還需支付5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的罰款。(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賈斯汀判處25至40小時的社區服務,還需支付5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的罰款。(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審理結束後,賈斯汀在法院外發表聲明,呼籲「我試圖為自己設定1個非常高的標準,但事實並非如此」,接著還說「這是我犯的1個錯誤,但我希望現在正在觀看和聆聽的人都能從這個錯誤中學習,我知道我當然有,就像我說的,即使只喝1杯,也不可以坐到汽車方向盤前」。

而賈斯汀的律師伯克(Ed Burke)也鄭重澄清許多流言,當時曾有人爆料賈斯汀酒駕當晚「爛醉如泥」、甚至喝別人桌上的酒,伯克除了駁斥此事,更強調賈斯汀在與執法部門接觸的過程中非常尊重對方、態度有禮且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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