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前海軍艇長駕船闖淡水遭逮 士檢今依違反移民法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辦大陸地區阮姓人民駕艇至淡水渡船頭案件,經檢方釐清大陸地區人民即阮姓被告係因個人因素而逕自駕艇偷渡來臺,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大陸地區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之規定,而涉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之未經許可入國罪嫌,依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據悉,阮嫌係大陸前海軍艇長。
海巡署第三巡防區指揮部沙崙雷達於6月9日9時許,於淡水外海6浬發現鎖定1艘可疑船舶,經查為大陸阮姓人民駕船欲非法入境。(海巡署照片)
士林地檢署指出,本案阮姓被告係於今年6月8日晚上10時餘許,駕駛快艇自大陸地區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港區出發,於翌(9)日上午9時許,駛至我國之新北市淡水區外海而未經許可擅自進入臺灣地區,繼於該日上午10時餘許,抵達新北市淡水區淡水老街渡船頭碼頭,並與停放該處、往返八里及淡水之交通船發生擦撞,旋在交通船人員協助下將快艇停泊併靠碼頭後上岸,嗣後為輾轉獲報而前來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淡二安檢所人員查獲,全案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聲請羈押被告獲准後詳盡調查而查明被告涉有上開犯嫌,此外,尚查無涉及其他軍事或國安等犯罪情事。
海巡署第三巡防區是於今年6月9日9時許,於淡水外海6浬發現鎖定1艘可疑船舶,隨即通報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淡水第二漁港及八里安檢所加強監控及應處,該船舶進入淡水河後並於淡水渡船碼頭與交通船發生擦撞,業者即撥打海巡「118」報案專線通報。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該船名為「鴻〇」 ,駕駛為1名中國籍男性,隨即將該中國籍男性逮捕並押返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並釐清來台方式、管道及目的,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