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人行加強金融數據監測

【時報-台北電】為加強金融數據的全面動態監測,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各銀行機構自6月份開始,按日報備相關業務的利率情況,業務涵蓋範圍包括個人和企業存貸款業務、同業業務、票據融資業務等。

市場分析,人行此舉不僅可加速金融數據的時滯性,更可全面掌控銀行業務動態,有助於人行的宏觀審慎管理。

路透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人行自2020年下半年開始,已開始要求金融機構繳交金融基礎的統計數據。當時要求是從2020年底起,逐步開始要求銀行逐月報送關於個人貸款、委託貸款、同業拆借、債券業務、股權投資及特定目的載體投資等相關業務明細。

消息人士稱,從2020年12月開始,銀行已開始試報送個人貸款的基本數據資訊,隨後在2021年2月和4月,進一步增加了委託貸款和同業業務基礎數據的試報送。

消息人士指出,進入6月後試報送的範圍更廣,新增加債券業務的基礎數據資訊,包括存量債券投資資訊、債券投資發生額資訊等;8月份後,還要開始增加報送股權投資及特定目的載體投資相關資訊。

業內人士表示,人行此舉主要是為了完善各項金融統計數據,暫時還不會對金融市場造成太大的影響。

人行2020年7月曾下發「關於建立金融基礎資料統計制度的通知」,目標是建設統一的國家金融基礎數據庫和統一的金融數據監測系統。目前歐盟、德國等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部門都在加速運用大數據技術完善金融統計,人行此舉可說是和國際監管同步。

2021年4月下旬,人行召開2021年調查統計工作會議時,就強調建立金融基礎數據庫是接下來的工作重點,也是管控各類衍生風險的基礎工作。

會議指出,金融統計數據的生產、報送和分析工作,不僅要為宏觀經濟調控提供支援,更要強化對重點領域的風險監測和評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並提高政策制定的精準度。(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黃欣/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