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大陸整治拖欠中小企業帳款 支付期最長不得超過60日

【時報-台北電】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實施清理拖欠中小企業帳款和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措施。會議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最長不得超過60日。

據新華社報導,今年以來,受境內外複雜嚴峻環境和疫情多點散發等因素影響,大陸中小企業應收帳款增長較快、被拖欠情況增多。國常會要求貫徹部署,按照保市場主體的要求,依法依規加大對拖欠中小企業帳款的整治力度。

會議指出,治理拖欠中小企業帳款,直接涉及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

一要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整治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惡意拖欠帳款行為。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最長不得超過60日。

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和大企業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不得濫用商業匯票變相佔用中小企業資金。大企業應在年度報告中向社會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業款項。

二要壓實地方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審計監督,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企業拖欠中小企業帳款要依法查處並嚴肅問責,嚴重失信的要公開曝光。

三要強化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相關制度,提高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保證金。會議強調,要抓緊制定完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規的相關配套政策,從根本上減少和防範拖欠帳款問題。

會議並指出,要保障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資,是關係農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歲末年初正值各類專案、工程資金結算期,要開展冬季專項行動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治理力度,以工程建設特別是政府性投資和國企項目為重點,全面核查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支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等保障制度落實情況,加強市場監管和審計監督。依法依規嚴懲欠薪行為,對失職失責公職人員予以通報和問責。(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