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停班入法? 勞動部不認同

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蔣萬安等人提案打算將天災停班列入《勞動基準法》中,勞動部長林美珠昨(19)日在立法院態度強硬表示,天災停班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且各國沒有先例,不肯鬆口修法,只承諾願召開公聽會。

為免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因拒絕颱風停班出勤,而被雇主苛扣工資的強況,蔣萬安等立委昨天在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中提出修法要求,但在林美珠堅持下,最後通過臨時提案,將召開公聽會邀各界討論,而勞動部應在1個月內蒐集各部會意見後,委員會將再進行逐條審查。

林美珠昨天在報告時指出,天然災害的發生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而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韓國等都沒有針對天災出勤給薪問題立法,原則上由企業自行決定,而且過去也曾邀集勞、雇團體、專家學者和行政機關共同研商,當時與會代表意見多元,未能獲得共識。

勞動部指出,各行各業性質差異甚大,部分行業實務上無法立即、或一體停工,例如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石化、鋼鐵等鍋爐難以即時停爐的產業,半導體、光電等高科技產業,以及醫療保健服務業、照顧服務業、海陸空交通運輸業、旅館飯店業、工程、救災救險等相關行業。

而且勞動部認為,各地方首長宣布停班後,因為僅被授權針對公務機關與學校,目前實務上沒有明確地停止上班起迄時點,但私部門各行各業工作時間多元,還有晝夜輪班制度,如果要強制規定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各個停班時段的起迄時點應該更加明確,所以還應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各部門一同來研商,才會更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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