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假案24年 學者籲終結假稅單枉法裁判違法拍賣

在立法院紅樓201室,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協辦「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圖:主辦單位提供)
在立法院紅樓201室,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協辦「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圖:主辦單位提供)

▲在立法院紅樓201室,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協辦「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圖:主辦單位提供)

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協辦的「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以延宕二十四年的太極門假案,三波段的假案構陷,從源頭的檢察官違法濫權起訴,雖經司法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但由假證據、假證人、假金額所製造的假稅單,再加上「假面法官」,讓假案一路行政救濟至今仍未平反。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指出,法官不恪遵迴避制度與檢察官借調行政執行署制度,這兩者是嚴重危害台灣公平審判與法治基礎的禍源。他以太極門假案為例提到,此案長達二十四年,涉及到三波段的假案問題。第一波段是一九九六年濫權起訴造假的檢察官;第二波段是霸凌,沒有調查證據、沒有言詞辯論,以書面秘密審判,二00五年、二00六年法官不遵守迴避原則,同一案件兼跨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調查審理,「拒絕迴避」的問題;第三波段就是二0一八年的檢察官變成不再是「司法官」,兼營「行政官業務」,假「借調、歷練」之名,擴張到行政執行署、廉政署,獎金的期約,諸種「反法治」、「新假案」的出現。台灣司法缺乏獨立性,有職等、官等領薪水又領獎金,審判不公正。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都是秘密審理,沒有言詞審理,違反公平、公開、公正審理。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表示,整個國家正在走向角頭化、幫派化,因為司法不照法律,是21世紀台灣最大的悲哀。檢察官調執行署,已經與檢察官無關,竟然還可以領檢察官加給?他提到,台灣有兩種職業犯錯不必負責,一個是算命、一個是法官。黃越宏提到,既然國家賠償法明定,法官犯錯不用賠償、不必負責,那人民就有權利申請法官迴避。迴避制度是打官司最基本的人權制度,他直言:法務部、司法院應明訂申請法官迴避,以准為原則,不准為例外,這樣老百姓的怨氣至少可以少掉一半。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以太極門案為例表示,黃淑玲法官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已經參與到實體,因為職務調動到最高行政法院,加上最高法院沒有開庭,是書面秘密審判,讓太極門案完全沒有申請迴避的機會。所以人民就像鬼打牆,都同一批人在當中打轉。前大同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張洋培教授提到,台灣如果不要造假,要好好發展陪審制,到底有罪無罪要先確定,有罪時才由法官來判刑,但這制度在台灣目前還看不到。

輔大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賜聰指出,台灣太極門稅案,政府就嚴重違反至少五項「禁反言」,如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立法院公聽會上,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與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當場承諾撤回(民國)八十一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允諾二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會後財政部並發函告知田秋堇、涂醒哲等立委決定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條撤回執行。但是至今仍沒有撤銷稅單,甚至強行拍賣,嚴重違反兌現、信賴保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