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刑案平反十六周年 正視台灣人權問題

▲7月13日太極門刑案平反十六周年線上論壇,各界呼籲正視台灣人權維護問題(記者晨曦翻攝)
▲7月13日太極門刑案平反十六周年線上論壇,各界呼籲正視台灣人權維護問題(記者晨曦翻攝)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政府有維護台灣的宗教信仰人權?7月13日太極門刑案平反十六周年,民團舉辦「後威權時代檢視我國信仰自由權之落實—以太極門案件為例」線上論壇(連結),專家學者從法、理、情分析太極門事件,呼籲全民覺醒與監督國家公權力,正視台灣宗教信仰人權維護的問題。

台灣宗教聯合會創會執行長釋法藏法師表示,法律的執行有太多模糊的空間,而公權力最會侵害人權,其中不良的稅制明顯地讓很多人受到不當的傷害,需要憲法規範國家公權力的執行,避免不當人權侵犯。太極門案是國家人權高度的指標問題,土地遭沒收,凸顯政府自我解釋的力量很大。他表示,宗教能帶來心靈的撫慰、生命價值意義的導引,有其發展的必要性,國家應該輔助宗教。目前我國有宗教信仰的人口佔80%以上,但只有文化、教育基本法等,唯獨宗教沒有宗教人權標準法律,是政府怠忽職守。國土法也沒有宗教人權的概念,還制定平等法以國家公權力介入,侵犯憲法所保障宗教內部的信仰行為,他呼籲全民覺醒與監督,制定保障人權的合理規範,正視台灣宗教人權維護的問題。

方文君律師表示,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三審級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確定,無更審紀錄,是台灣刑事訴訟史上空前絕後的社會矚目案件,全案並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經監察院調查確定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明顯犯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未予懲處,公然藐視監察權。民國99年監察院再度糾正法務部延宕懲處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疏失,是「衝撞現行五權憲政體制,有重大違失」!極具爭議性的檢察官侯寬仁不但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反而一路升官至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所長,還籌劃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為國家二級機關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方文君憂心表示,由這樣一位違法濫權又缺乏人權觀、科學觀的人擔任國家最高科學鑑定機構的院長,科學鑑識是否就變成一言堂,任何其它的鑑定,將一律會被否定,要翻案也會變得更加困難。

定居英國的Annie Cheng對極有爭議的太極門民國81年度稅案提出質疑,首先,稅單是從刑案而來,行政法院卻搶先在刑事三審級階段之前就先行判決,為何如此急著審理太極門案件造成枉法裁判?其次,本案審理期間,同一位法官出現在不同審級的法院卻未依法迴避,違反有效救濟及公平審判,侵害訴訟權。再者,歷經多年行政訴訟,六個年度中有五個年度的稅單都更正為零,獨留相同事實與證據的81年度稅單持續執行,也令人無法理解,如果相同的案件沒有一致的判決結果,就會導致整個社會無所適從,也是社會國家動盪的亂源。她認為台灣缺乏一個check and balance 的制度,以致於政府人員在執行上有疏失時,無法有效及時糾正與改善。面對行政法院的枉法裁判,國稅局本就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本於職權撤銷其違法之行政處分。

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倪伯煌表示,民國109年8月21日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遭違法拍賣、收歸國有,起因於太極門81年度綜所稅及營業稅案,但事實上早已超過執行期間的截止日,皆是違法執行。他分析,法官自己造法將執行期間往後推移,背離租稅法定主義,甚至所算出之執行期間截止日也是逾期,竟以「告錯對象」為理由,判決太極門敗訴。他看到許多行政法院法官,以嚴格檢驗人民可不可救濟的心態在審理案件,找各種不是理由的理由,或朝著不利人民的方向擴大解釋法條,甚至以違法手段,來否決人民的救濟權利,判決認定完全偏袒行政機關,等同是對人民提起行政救濟的懲罰。他感嘆這種推託、玩弄法律的行政法院,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觀察員簡宏杰從法、理、情分析太極門事件。於法,太極門冤案根本是無中生有,蓄意造假誣陷;於理,教育部明確指出太極門並非補習班,國稅局對太極們課稅基礎自始錯誤;於情,太極門獲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並獲國家冤獄賠償,監察院亦認定本案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例。他引述台灣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暨玉山神學院院長布興・大立所言:「國家的判決已經還給他們清白,就應該照這樣執行下去了。無論是司法單位或是財務國稅局都要以最高法院的公正判決為依據,否則就是越過人權自由的底線。」他呼籲權責機關應立即撤銷所有違法課稅處分,還太極門師徒清白與公道,並退還遭違法拍賣並收歸國有之土地。政府正視指標性案件的解決,才能真正實現民主、自由、法治。

平反1219行動聯盟志工Kate表示,法院早已判決太極門清白,違法稅單的迫害卻依然持續16年,國稅局豈不是藐視法庭!甚至監察院調查結果,檢察官和國稅局都有違法,卻沒有人受到懲處。她指出,人民不遵守判決,可能被監禁、執行財產,但政府官員不遵守判決,卻沒有罰則,凸顯法規的極大漏洞。從太極門案,可以看到台灣的政府機關、行政和司法單位都在違法,且干涉、侵犯和阻撓人民的信仰自由,嚴重違反憲法、國際兩公約,更違反世界人權的普世價值。「一個地方的不公義,將會威脅其他地方的公義」,她呼籲政府,只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以直接從源頭撤銷太極門延宕27年的違法稅單,並拯救台灣人民的信仰自由。

半導體工程師邵亭芬舉加拿大原住民人權議題為例,19-20世紀加拿大一些學校裡,被迫脫離母體文化的廣大原住民兒童們,受到性虐待等各種身心傷害,導致當時數千名原住民兒童死亡。2015年加拿大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公布調查簡報,抨擊寄宿學校是對原住民的文化滅絕迫害,加拿大政府於是啟動轉型正義機制,落實對加拿大原住民文化、宗教、信仰的尊重與彌補,並改革兒福制度,有二任總理更數度公開道歉。邵亭芬指出,1996年侯寬仁檢察官對太極門滅門式抄家迫害、行文地方政府斷水斷電,是對太極修行族群的滅絕,與信仰自由的剝奪;然而違法犯紀的檢察官,不但未受懲處,還屢被拔擢升官,行政執行署更無視16年前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的事實,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違法拍賣、違法收歸國有,這是21世紀血淋淋的宗教信仰迫害。

荷蘭生技公司歐洲區總監Yin-Chun Liu表示,今年六月,她和太極門師兄姊們遠赴歐洲立陶宛,參加由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和維爾紐斯大學國際與政治科學研究院共同舉辦,針對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權的研討會,在場的學者們對於太極門案始於侯寬仁檢察官「養小鬼」這樣無科學根據的指控,以及侯寬仁被監察院調查指出重大缺失卻未受到懲處,還有台灣國稅局藐視最高法院判決的種種現象感到不可思議。Yin-Chun Liu表示,她生命中大多數的時光,都在親身經歷台灣政府透過法稅手段對太極門的人權迫害,深刻體會良心是一切的根本,也致力把在太極門學到的良心文化帶到生活和職場上,面對管理公司和跨國團隊極具挑戰的工作,將之視為磨練自己靈魂的場域,時時刻刻把正念和感恩心傳遞給各國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