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詭異 EUA通過即加簽保密協議

疾管署長莊人祥(左)與發言人羅一鈞(右)16日在高端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知同意公開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後,出面公布該項採購契約。(鄭任南攝)
疾管署長莊人祥(左)與發言人羅一鈞(右)16日在高端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知同意公開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後,出面公布該項採購契約。(鄭任南攝)

好巧!疾管署16日公開高端疫苗採購合約,署長莊人祥指出,第一次「採購契約」因為保密條款不足,高端擔心原物料價格外流,因此,事後雙方再於2021年7月19日簽訂保密條款,不過,前一天食藥署才通過高端疫苗緊急授權使用(EUA),時間點上的巧合,更增加高端疫苗為何在選後才公布的爭議。

莊人祥表示,過去曾3度去函高端要求提早公開,但高端不同意。分別是在2022年11月3日、11月22日以及2024年1月8日都曾主動發文給高端公司。

對於保密協議,莊人祥指出,疾管署與高端和聯亞都是分二次簽約。2021年5月28日第一次簽署採購契約時,內容是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契約範本,但範本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條款,所以議約過程中,雙方僅口頭約定恪守保密義務。高端同年5月30日發布重訊,指採購機關要求合約細節不公開。

莊人祥說,2021年6月8日,高端提出在採購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擔心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的原物料價格外流,才參酌國際間的疫苗採購合約,事後增補保密條款,強調雙方皆有保密責任,於同年7月19日簽約,期限為5年後解除。

不過,在野黨立委發現,簽約日的前一天,高端疫苗正好通過食藥署(EUA)審查,由於在保密協議簽訂前,高端免疫橋接方式爭議就已滿天飛,包括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為此請辭審查委員,外界質疑是否擔心EUA好不容易過了,合約若是曝光會橫生枝節,才簽保密協議,大呼真是「太詭異」!

但莊人祥強調,過去疾管署跟諾華公司採購新型H1N1流感疫苗,也採專案進口保密7年,並不是只有對高端。至於BNT和莫德納疫苗也都簽有保密條款,但對方並沒有同意解密。他表示,合約選後才公布,並沒有任何政治因素。

此外,高端股價異常牽扯出的內線交易案更受關切。包括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專家委員劉滄梧、妻子台大醫師施庭芳2人,以及高端總經理陳燦堅友人王信雄均被判刑。另高端董事長陳銘政、總經理陳燦堅近日遭告發涉嫌《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北檢已簽分他字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