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大聯盟 將以最快速度赴美設廠

工商時報【王中一╱台北報導】 現任新日光董事長、也是太陽能大聯盟「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洪傳獻昨(24)日表示,美國啟動「201條款」之後,給了台廠赴美設置模組產能的競爭機會,因此「聯合再生能源」會以最快的速度赴美,不排除先透過旗下3家公司的管道前往佈局。 據了解,新日光近期在美國拿下一個大型太陽能電站的訂單,規模高達500MW,除了替該公司「壯膽」,確保手上有足夠訂單之外,也有必要盡快赴美國完成模組產能的建置作業,甚至能夠搶下201條款當中「每年2.5GW」的免稅額度。 洪傳獻表示,在美國設立模組產能有幾個方式,設廠當然是其中之一,最快的則是尋求現成廠區,然後進駐模組線。他說,再生能源最快在今年第二季末完成法定程序,因此無法等到完成後才啟動赴美動作,不排除先藉這3家公司的管道提前進行佈局。 美國貿易代表署宣布啟動「201條款」,將對國外進口的太陽能電池與模組課徵30%稅率,不過,包括每年的2.5GW免稅額度的計算方式、實施時間點、及中國大陸和台灣的雙反措施如何搭配等細節尚未公布,據悉會在2週後明朗。 洪傳獻強調,「201條款」課徵的進口稅是包含美國以外的所有國家,包括墨西哥和加拿大都未能免除,因此有助台廠在「競爭力相同」的狀況下赴美競爭。 對於研調機構指稱,美國當地的太陽能系統業者都已提前在白宮宣布啟動201條款前拉貨,預期美國當地的庫存恐怕要兩季才能消化,恐影響太陽能產業上半年的營運表現。新日光總經理沈維鈞認為,美國的大型電站雖有能力囤貨,但仍有為數眾多的小型EPC廠沒有這麼雄厚的財力,這些都會是需求來源,上半年仍有一定的需求。此外,台廠去年輸往美國的比例不高,各家廠商都在10-20%,影響程度有限。 針對美國「201條款」的影響性,「聯合再生能源」的3家成員昨日下午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說明台廠立場和未來因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