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 最高法院30日開庭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日電)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高院認定魏揚等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有罪。魏揚等8人提起上訴並聲請言詞辯論,最高法院訂於30日開庭釐清法律爭點。

台北地檢署民國104年2月10日偵結反服貿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其中323攻占行政院部分,魏揚等7人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一審判決無罪,另有多名被告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

檢方及被告分別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定魏揚等7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員警,仍呼籲不特定多數人占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

二審認定,魏揚、陳廷豪、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柯廷諭及許順治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許順治另涉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與李冠伶各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魏揚等8人提起上訴並聲請言詞辯論,最高法院訂本月30日上午9時30分開庭進行準備程序,釐清法律爭點。(編輯:張銘坤)1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