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事故補破網 吳澤成:加強工程履歷即可

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事故凸顯「政府採購法」漏洞,包括不良廠商負責人可以另行成立公司參與公共工程競標,或借牌競標,甚至違法兼任工地主任。不過,工程會主任委員吳澤成今天(13日)卻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對多名立法委員的修法提案表示,現行法令已具足,但是執行不夠徹底,只需加強「工程履歷制度」即可。

台鐵4月2日發生太魯閣號列車重大事故後,外界才發現「政府採購法」諸多漏洞,因此多名立委13日在交通委員會提案修正採購法部分條文,希望杜絕不良廠商負責人可另行成立公司參與公共工程競標,不受原公司停權處分,或是借牌競標,甚至違法兼任工地主任。

不過,工程會主委吳澤成卻在回覆立委提案時一律表示,現行採購法已有相關防弊機制及究責措施,但是執行不夠徹底,因此只需加強「工程履歷制度」即可。吳澤成說:『(原音)惟避免不良廠商及人員參與公共工程,本會已強化工程履歷制度,將廠商及人員相關資料列為工程履歷,供機關評選及審查分包商之用。同一負責人另成立其他公司參與競標,機關應能從工程履歷資料了解該相同負責人之廠商過去履約情形,納入評選考量,可遏止不良紀錄負責人參與公共工程。』

對此,召委邱臣遠大表不滿,要求工程會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吳澤成只得允諾在13日下班前提出「對策」。吳澤成說:『(原音)工程會立場並不是反對這個意見,只是這個是執行面的問題。(邱臣遠:執行、你就執行不好嘛!那所以我們才從法制面上去訂哪!我們今天特別安排這個專報,是讓你們來向國人說明,你們在這一個月做了甚麼,不是我們提的任何版本你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沒有關係,你提出你的solution嘛!49條人命欸!)我們下班之前會提出對策。以目前來看,法令是沒問題的,比方說停權的部分,現在我們也已經把資訊系統跟法院的判決做連結。』

立委李昆澤也提醒吳澤成,千萬不要當成局外人或看戲的,應深自檢討工程會應有的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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