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脫軌主嫌李義祥、華文好 獲地院裁定停止羈押

今年4月2日發生在花蓮的太魯閣號翻車事件,主嫌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兩人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停止羈押,但需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花蓮地院主文指出,李、華兩人因涉及太魯閣號翻覆事件,有過失致死罪嫌,4月21日經地院合議庭訊問後,認為兩人涉嫌起訴書所載過失致死等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其等應予羈押,並分別裁定7月21日、9月21日起延長羈押2月。

地院指出,因本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依目前訴訟進度,如課予他們一定之處分,應足以對其等形成拘束力,而得確保後續審理等程序的順利進行,認為李、華兩人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因此參酌兩人的經濟能力、本案犯罪情節、造成的法益侵害大小、分擔犯罪實行之角色地位等因素,裁定李義祥繳交60萬元的保證金後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花蓮市的住家;華文好無保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桃園市。

今年4月2日上午09:28,408次太魯閣號列車行經清水隧道北口發生列車出軌事故,造成498名乘客當中49人死亡和247人輕重傷,肇事主因為工地主任李義祥與移工華文好,操作工程車不當造成滑落,導致行經列車當場撞上,發生脫軌意外。(記者梁國榮)

裁定主文全文: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521336-deb9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