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的企業工會

作者:王傑

台鐵曠職案中,意外牽扯到台鐵企業工會2003年的罷工案,因為台鐵產業工會主張當時也為依法休假,為何當時依法休假的員工沒有被懲處,而這次卻要懲處產工會員呢?

裁決庭中資方律師提出,因當時他們七千多名員工都有遞出假單,又或者是下班前來投票,並無曠職問題。

但究其現實以及當時的新聞報導,有許多員工的確沒丟假單,甚至企工也大剌剌地發文批評鐵路局違法懲處員工記曠職,時至今日反而換了一個腦袋?

我們再詳細地去了解後,原來當年的企工罷工投票,連當時的張文正理事長都評價為是一次失敗的罷工,因為僅剛好過半投票通過,可是卻一個員工都沒罷工,全數乖乖上班!

跟這次產工至少有五百壯士休假可謂天差地遠。裁決庭中台鐵局的律師說當年的7000多名員工皆有遞出假單,但為何還是有數十位員工被記曠職呢?

當我方律師詢問他們應該提出幾人請假、幾人准假、幾人未請假的數字時,台鐵局律師大言不慚地說:「當年資料已經久遠都已銷毀!」,這簡直跟台鐵企業工會欺瞞員工三十年說有簽訂團體協約是一樣的。

此話一出連裁決委員都露出了奇異的笑容…原來什麼事實只要隨口說說都不需要資料作為佐證。

台鐵企業工會如此失敗的罷工,竟可以持續說嘴快三十年而沾沾自喜,卻沒人敢承認當時未改變任何東西,三班制的苦痛輪班仍然持續進行。

而台鐵企業工會從77年簽訂團體協約到現在仍未成功,開了270幾次協商會議,連一份團協都簽不出來,其效率真是讓人嘆為觀止。

更不用說企工近來還有臉喊出警告性罷工,其勞動法意識之薄弱更令人咋舌,原來罷工不用通過任何代表大會決議或者罷工投票,都可以由理事長本人喊出或理事會決議。

台鐵企業工會之令人失望其來有自,筆者也曾參與過企業工會的新進人員培訓,明明主軸是勞工教育課程卻可以變成到石門福華兩日遊,當晚就看這些工會高層把酒言歡,活動結束後同桌企工的前輩幹部們甚至意猶未盡,繼續將當晚所備的一大箱高粱一飲而盡!

這樣的旅遊行程不斷出現在訓練課程或代表大會,跟許多國營事業的企業工會如出一轍,也難怪台灣的工會體質如此殘弱、勞動意識如此薄弱!

當我在課程中不斷針對三班制違法詭異的時數提出質疑時,企工的高層只是說一切都合法沒有問題,甚至同桌的老前輩還說:你們很爽了,晚上還能有時間休息!

當下我就知道這個工會無藥可救,不值得再期待了,原來基層員工的辛勞在他們眼中就是如此!

當台鐵產業工會一次又一次為了勞權跟待遇走上街頭時,甚至勇敢地發起休假,這些工運老前輩不但不支持,還跟資方站在一起。

張文正理事長還有臉說我方只有十人休假,這樣的顢頇迂腐究竟有何能耐作為工會理事長?更別說其自己春節期間到了澳洲休假一個月!

當有這樣的企業工會,也難怪員工會自發性組成產業工會了,我們也深信這樣的產、職業工會將是未來的趨勢,會帶動台灣工會運動改變的浪潮。

也希望更多勞動法學者能夠轉換思維,企業工會並不是唯一的工會模式,有著其他更能代表勞工心聲的工會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