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睡不著怎麼辦?精神科醫師:使用安眠藥「5項建議」 不宜超過4週

全台慢性失眠盛行率高達11.3%,相當於每10位台灣人就有1位失眠。(圖片來源/freepik)

隨著文明社會進步,現代人的工時長、壓力大、夜生活越發多采多姿,「失眠」也儼然成為一種文明病。

根據2017年台灣睡眠醫學學會調查結果,全台慢性失眠盛行率高達11.3%,相當於每10位台灣人就有1位失眠。而衛生福利部食藥署2018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報告也指出,國人使用鎮靜安眠藥的終身盛行率為7.63%,其中更有接近1/4為「非醫療使用」,意即在沒有取得醫師處方、或是使用的劑量或頻率高於醫師處方下不當使用安眠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醫師李宜庭指出,有些民眾擔心因失眠到精神科就診,會從此被精神科藥物控制,索性選擇自行從藥局購買安眠藥、或從親朋好友手上索取藥物;但在沒有經過正確評估和說明使用方法的狀況下貿然使用,除了可能因副作用而增加跌倒、車禍、呼吸抑制、認知功能下降的風險,長期使用還會有安眠藥依賴(或成癮)的可能。因此,除了應該經由專業醫師評估開藥,了解安眠藥的作用和正確使用方式,才能真正安全又治本。

李宜庭說,一般而言,如要使用安眠藥,不建議超過4個禮拜,且不宜天天使用。建議原則是:

1. 最低有效劑量

2. 間斷使用

3. 短期使用

4. 逐漸減藥

5. 當用則用、能省就省

其中第5項原則,「當用則用」指的是如果預期隔天需要保持良好精神,但在非藥物的方式下(例如放鬆練習)經過半小時仍睡不著,就直接使用安眠藥、不要忍。「能省就省」則是指如果隔天可以放鬆或是假日,就儘量以非藥物方式幫助入眠。

遵循以上原則、有紀律的使用安眠藥,當能降低安眠藥依賴風險,此外,請醫師開立半衰期較長(長效)、作用較慢的藥物,也是降低成癮性的有效做法。

李宜庭表示,失眠是現代社會常見問題,但使用安眠藥應謹慎,必須經由醫師評估及開立使用,並遵循處方劑量和用法,以避免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帶來成癮風險。長期使用安眠藥的患者如要停藥,建議與醫師討論、以合理的減藥方式合併非藥物治療,以避免嚴重戒斷症狀(如癲癇、譫妄、反彈性失眠等),並增加安全停藥的成功率。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將於9月開設「戒安眠藥特別門診」,合併精神科醫師看診及心理師諮詢,期待能以最專業的服務協助安眠藥依賴患者成功戒藥,恢復健康作息、重拾美好生活。

原文作者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一般精神科 李宜庭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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