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店距校直線50公尺 8月起施行

坊間隨處可見夾娃娃機店林立,且機台內放置的商品相當多元,如何有效管理成為大問題,台中市政府制定「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夾娃娃機店必須直線距離國中小學50公尺外,並羅列出機台內商品不得為規範之物品,否則將開罰,以1年緩衝期計算,此條例將於今年8月正式施行。

消基會曾於2019年針對六都夾娃娃機店調查,發現有業者為追求商業利益,在娃娃機台內放置金銀珠寶、菸酒、情趣商品,甚至是螃蟹、烏龜等活體物品;該項調查也發現,以台中市來說,至少有4家、約1成4夾娃娃機店位在校園附近100公尺內,恐對孩童或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

為保障消費者及兒少權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局、社會局及都發局等單位聯手,制定「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針對自助選物的遊戲機台或店家做規範,除要求夾娃娃機店必須在合法建築內,且直線量測距離必須離國中小學至少50公尺以上,違法設置將要求其停止經營,若被發現繼續營業則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

而針對自助選物機台內放置的物品,條例中也明文規定必須符合商品檢驗規定,且不能放置有價證券、鑽石珠寶、通用貨幣、電子票證或菸酒、檳榔、情趣用品、活體生物及醫療器材等,機台內提供的商品不能讓消費者用現金買回,否則將依相關法令裁罰;店內若裝設監視器也必須遵守保護隱私規定。

台中市府法制局指出,近年新型態交易模式興起,包括共享運具、外送及選物販賣機都相當盛行,市府制定「台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台中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及「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前兩者去年下半年公布實施,夾娃娃機的規範因有1年緩衝期,將於今年8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