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控摸腳踝性騷「加料」 碩士男師二審逆轉判無罪!

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吳姓男老師,遭女子指控乘坐火車時偷摸她腳踝和大腿性騷擾,一審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但二審法官認為女子當時戴口罩,列車長要如何判斷證稱其有驚慌恐懼神情?尤其女子證詞前後不一,投訴時並未提及摸大腿情事,因此改判吳男無罪。

二審法官認為女子當時戴口罩,列車長要如何判斷證稱其有驚慌恐懼神情?尤其女子證詞前後不一,投訴時並未提及摸大腿情事,因此改判吳男無罪。(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二審法官認為女子當時戴口罩,列車長要如何判斷證稱其有驚慌恐懼神情?尤其女子證詞前後不一,投訴時並未提及摸大腿情事,因此改判吳男無罪。(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ETtoday》報導,判決指吳男去年3月在花蓮搭乘太魯閣北上,卻遭女子指控偷摸她腳踝和大腿性騷擾而報警處理,吳男雖否認指對方是因被他制止把腳放在置物網上才挾怨報復,但一審仍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他不服提起上訴!

花蓮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子當時戴口罩,列車長要如何判斷證稱其有驚慌恐懼神情?尤其女子證詞前後不一,投訴時並未提及摸大腿情事,且一審中也多為女方片面指訴,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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