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揹玩具步槍逛夜市 警方帶回依社維法移送

台南市安平區昨天(17日)晚上一名婦人揹著一把玩具手槍逛永華夜市,遭民眾拍照上傳社群網站,台南市警四分局隨即啟動調查,將婦人依社維法移送,解除一陣虛驚。

台南市警四分局接到民眾通報指出,社群網站貼文永華夜市有民眾攜帶玩具槍逛街,立即派遣育平所巡佐周信榮與警員曾啟明前往處理。

51歲陳姓女子表示剛帶孩子去玩具店購買玩具槍,買完直接逛夜市尚未返家,因為擔心玩具遭竊,才會揹在身上造成恐慌甚感抱歉。

台南市警四分局表示,陳姓女子雖然沒有故意攜帶玩具步槍逛夜市製造恐慌的意圖,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一項第三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規定,將案件移送簡易法庭裁處,最高可裁罰一萬八千元以下,或三天以下拘留處分。(中廣記者陳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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