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買房記名下!頭款500萬卻僅出60萬:「想有個保障錯了嗎?」

姊妹淘的話:

一位尚未步入婚姻的女網友認為,即便只能提供60萬元中的一小部分作為頭期款,但考量到未來可能的家庭角色和個人犧牲,她希望將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以作保障。有些網友表示理解和支持,認為每個人都該有保護自身權益的權利;然而也有不少聲音批評她太過自私,指出她實際上所承擔的金額比例並不大。

▲原PO認為自己婚後犧牲太大,必須要把房子登記在名下才有保障。(圖/翻攝爆料公社APP)
▲原PO認為自己婚後犧牲太大,必須要把房子登記在名下才有保障。(圖/翻攝爆料公社APP)

買房一直都是不少年輕人奮鬥的目標,盼望能夠盡快存到買房頭期款,晉升有房族。不過卻有夫妻因為頭期款付出比例以及該登記誰名下的問題產生歧見,貼文也引來網友批評。

原PO在臉書《匿名公社》上哭訴「我只是想要有個保障錯了嗎?頭期款雖要500多萬,但我也願出60萬了,為何房子不能寫我的名字?」

雖然原PO與男友還沒結婚,但她認為「以後結婚後,我的人生就只能跟你綁在一起,你依舊可過正常生活,我卻只能在家顧小孩整理家務,我的犧牲難道不值1棟房子?做人怎可這麼自私?女人就活該吃虧嗎?」

然而不少網友卻無法苟同,並紛紛吐槽「妳認定會嫁給他,啊他說不定不想娶你啊」「出60萬就想婚前房子寫妳名字?還已經打算婚後不工作?」「只有我想問,頭期款就要500多萬了,那總金額是幾千萬阿?該不會是啥豪宅之類的吧!然而你只拿60萬出來而已,就想要整碗端去?這算盤也太會打了,況且還沒結婚呢」「說別人自私⋯妳不就超級自私?沒結婚、頭期妳付不到8分之1,就要房子名字是妳」。(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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