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空服員須穿裙裝制服 監院人權會認服儀規範構成歧視

合身即膝裙裝、搭配跟鞋,是目前大部分國籍航空女性空服員的服裝特色,也是唯一選擇。不過這讓空服員工會指出,不少空服員反映著裙裝在工作期間並不方便,增加曝光風險,也不利於緊急逃生狀況。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表示,「常常要頻繁的走動,或是開關行李箱,或是起立蹲下,或是做示範逃生的時候,其實穿緊身窄裙都是非常不方便的。也蠻多空服員反映,像起飛跟降落要坐在那個Jump seat面對旅客,其實他們都會很害怕走光,甚至也有可能因此這樣提高性騷擾的風險。」

工會向監察院所屬的人權委員會申訴,近期調查報告出爐,內容指出,國籍航空服儀規範構成性別歧視,違反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建議政府制訂服儀指引,並督促航空公司增加褲裝制服的選項。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邱秀蘭認為,「對於女性的空服員來講就是相對的不利,或是絕對的不利,這樣的一個做法也會加深社會的刻板印象。所以我們認為說,這樣其實就是造成CEDAW所謂的歧視。」

其實6家國籍航空中,僅有虎航男女空服員制服皆為褲裝。人權委員會更提到,當前歐美紐澳地區航空公司已近百分之百,同時可以選擇裙裝或褲裝制服。

瑞秋空姐教室負責人陳瑞秋指出,「通常外商的航空公司,可以穿著褲裝來進行服務,因為在國外的話會是以女性穿著舒適以及安全為主,建議就是航空公司還是可以開2種不同的選擇。」

民眾認為,「應該都可以使用褲裝,因為這樣就對女生來說比較方便。」、「空服員可以自由選擇吧,自在比較重要。」

對於人權委員會建議,勞動部表示將審慎研議。長榮則回應,員工制服設計無涉性別歧視,但承諾未來空服員制服改版時,會參酌相關意見,將褲裝需求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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