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考消防差1.1公分遭退訓 憲法法庭:限制身高違憲

女考消防差1.1公分遭退訓 憲法法庭:限制身高違憲

台北市 / 劉俊男 蕭羽秀 報導

1.1公分,成了追夢最遙遠距離。這一位義消陳韻宣,因為身高差了1.1公分,不滿160遭消防署退訓,案件纏訟5年又聲請釋憲。今(31)日憲法法庭宣判,限制身高有部分違憲,因為男性要符合165,是低於國人平均身高的7公分,但女生平均身高是159.5,卻訂下160公分標準,造成55%以上的女生無法報考,有性別差異,因此陳韻宣之前敗訴的判決,會發回最高行政法院重審。

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說:「違反平等原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至遲於屆滿一年失其效力。」憲法法庭宣判結果出爐,證實限制女生身高160公分違憲,彷彿讓義消陳韻宣,重拾女消防夢,再度燃起希望。

大火吞噬民宅,消防人員出動掛梯救援,搜救任務危險,過去消防署長蕭煥章就表示, 身材過於嬌小可能會遇到危險 ,公務人員特考,明文寫下女生必須得超過160公分,但陳韻宣不滿提出行政訴訟,官司纏訟5年敗訴後她決定聲請釋憲,陳韻宣(1/16)說:「不管是體能上的要求,或者是身高上面的限制,其實都不能代表一個人,他到底適不適任消防人員。」

2018年陳韻宣考上消防員,體檢結果符合160公分,但是到了消防署訓練中心,複檢卻變矮,隔年再到南投醫院複檢,更差了1.1公分,因此被退訓,但憲法法庭卻認定違憲,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說:「男性的報考的最低身高標準,訂為165公分,它低於男性平均身高7公分,排除大概僅有10%的男性,對於女性來說卻反而,訂出高於平均身高0.5公分的160公分,這樣的結果排除55%的女性,已經構成了對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利的不利差別待遇。」

現在有機會重拾消防員一職,但陳韻宣卻說,沒有特別開心,已經浪費快六年,耗費很多時間、心力,判決結果也在預料之內,只希望未來女性服公職的權力,能更有保障,對此消防署也緊急回應,日後會依照工作實際需求,配合考選制度調整,讓身高不再成為消防員的一道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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