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遭冤枉「以死明志」 南警調查出爐!正副所長調職處分

記者楊惟甯/綜合報導

台南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一名梁姓女警,因就讀警大研究所期間,遭檢舉涉及疑似竊盜案遭退學,心有不甘的她於上(3)月31日舉槍自戕、以死明志。由於梁女當天銷假上班,擔服備勤領槍開私車外出卻無人察覺,麻豆分局調查後,以違反相關勤務紀錄,對官田所正副所長處以調職處分,今(17日)起生效。

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圖/Google map)
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圖/Google map)

梁女過世後,梁父在陳情書指出,女兒疑似在校內遭人冤枉犯竊案,以致其在就讀研究所期間被警大退學,從此悶悶不樂。梁父指出,女兒曾為了證明清白,花錢請律師向校方申訴,申請訴願,但都沒結果,過程深感官官相護,最終因絕望到底才會以死明志。日前在梁女告別式,家屬也強調會繼續追真相,希望能夠還給梁女一個公道。

另外,梁女原先3月31日排休要到醫院就診,但當天晚間8時許,卻向副所長表示要銷假上班,並於晚間8點30分左右,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單服備勤,但之後卻駕駛私人車輛外出,直到晚間10時交班,同仁也沒也發現其行蹤,直到副所長驚覺有異尋人,才在深夜11時50分於官田運動公園找到車輛,並發現胸口中彈、明顯死亡的梁女。

麻豆分局案發後,會同台南市警局督察室組成調查小組深入調查此案是否有人員勤務疏失,最終認定官田所長、副所長違反相關勤務管理規定,梁員銷假未通報勤務中心,服備勤也未在分駐待命,更未注意梁員領槍後開私車外出,也未能在第一時間通報找人,明顯與勤務規定不符,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

台南市麻豆分局今日發布正副所長人事異動一批,計有官田所正副所長等4人,官田所警務員兼所長郭俊億核調警察局秘書室警務員;第一分局莊敬所警務員兼所長郭仲正核調麻豆分局官田所警務員兼所長;官田所巡佐兼副所長董清順,核調麻豆分局麻豆所巡佐;麻豆分局拔林所巡佐兼所長曾秀國核調麻豆分局官田所巡佐兼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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