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後請代駕 家門前「接手開車」遭攔測酒駕送辦
高雄市 / 蕭雅心 簡鈺霖 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喝酒後請代駕開車,在開進住家地下室前,和代駕換手自己開,員警看到駕駛臨停紅線,上前追到車道口攔查,測出駕駛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但被質疑從公共道路追到私人車道口執法,程序有瑕疵,對此,警方表示,並沒有追到地下室停車場,一切合乎規定。
白色轎車臨停紅線,看到員警起步駛離,員警追上前,直到車道口駕駛停下,員警VS.陳姓駕駛說:「妳下次路邊起步,要打個方向燈好不好,(對不起對不起)。」
女子酒測數值超標,在她開進地下室前,和代駕換手自己開,員警VS.陳姓駕駛說:「妳都請代駕幹嘛不要叫他幫妳開下去地下室停車場,因為他幫我代駕,因為我的地下室很窄。」
警方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辦,駕駛朋友接到消息,牽著狗來打抱不平,質疑執法程序,民眾說:「可以請代駕慢慢開也好,不要自己去違規,酒駕就是酒駕這個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
事後親友在臉書指控,不滿家人在住家前換手自己開車,警方卻追下車道攔查,後續他們到派出所關心,又遭拒絕進入,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說:「因眾人非屬家屬且帶大型犬隻,恐影響刑事案件偵查秩序,遂請其至派出所外等候。」
陳姓女駕駛被攔下的地點,在高雄鼓山區這棟大樓,從公眾道路行駛到大樓車道,短短10幾公尺,被警察追到車道口攔檢,測出酒駕,執法程序遭質疑有疑慮,非本案律師陳欽煌說:「如果是已經闖入到駕駛大樓車道內部,參照過去行政法院的判決先例,可能會認為已經侵入了私人住宅的私領域,可能罰單會有被撤銷的風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針對執法過程遭質疑有瑕疵,警方則回應,一切合乎規定。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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