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飛魚」奧運2金2銀 恐將繳稅4萬多元

美國女泳將「女飛魚」凱蒂‧雷德基(Katie Ledecky)在東京奧運連續拿下兩面金牌、兩面銀牌,得牌獎金加上可觀的企業贊助費用到手之後,恐將繳納4萬4000元稅金。

奧運獎牌本身價值並不高,隨著製造材質的市場價格波動,彭博新聞社(Bloomberg)報導,一面奧運金牌的最高價值約700元,銅牌則約5元;然而,國稅局(IRS)關注重點則是奧運得獎選手獲得美國奧林匹克暨帕拉林匹克委員會(United States Olympic and Paralympic Committee,USOPC)頒發的獎金。

在東京奧運得牌的美國選手,每面金牌得主可獲美國奧林匹克暨帕拉林匹克委員會頒發3萬7500元獎金,拿到銀牌、銅牌則可各獲2萬2500元、1萬5000元獎金;稅法規定,奧運獎金必須繳交聯邦個人所得稅。

華盛頓郵報分析,雷德基光是廣告代言費用,年收入便已破百萬,加上奧運獎牌收入,所得稅將以最高稅率37%計算。

彭博新聞社報導,相較於雷德基奧運獎金加上贊助費用恐將繳稅4萬4000元,田徑選手凱蒂‧納裘特(Katie Nageotte)在東京奧運女子撐竿跳決賽摘金,3萬7500元獎金則可免稅。

報導指出,根據前總統歐巴馬任內通過法律,運動員年收入抵扣之後若未達100萬元,可以免繳比賽獎金的「勝利稅」(victory tax)。

「專業運動會計事務所」(ProSport CPA PLLC)主席卡拉法(John Karaffa)指出,對於參加東京奧運的某些美國選手來說,贏得獎牌之後拿到的獎金是否需要繳稅,取決於這些選手賺取的代言費用收入多少,要看「報稅年度中是否收入超過100萬元」。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辭職震撼彈 出身政治世家 兩代葛謨帝國垮台
佛州州長禁校園口罩令「否則扣薪」 白宮:我們付
1億只給70萬元 威斯康辛大學憂富士康捐款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