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高雄式左轉遭撞死 駕駛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1日電)蔡姓婦人騎車行經高市仁武區與顏男駕駛汽車相撞,蔡女送醫不治,顏男被控過失致死,但雄檢認為,蔡婦因「高雄式左轉」而發生車禍,顏男無過失,不予起訴。全案可再議。

起訴書指出,顏姓男子去年6月間駕車沿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二段和水管路三段路口時,蔡婦也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由東向西駛至該路口,並騎在顏男車輛右前方,未依機車兩段式左轉必要安全措施,貿然騎至路口,與顏男的座車相撞,蔡女當場人車倒地,經送醫不治。

蔡女的丈夫事後提告,檢察官調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蔡女騎乘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行駛,顏男則駕車在環湖路外側快車道上與蔡女同方向行駛,蔡女機車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於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時,蔡女欲直接左轉澄觀路往左偏行,才與顏男車子發生車禍。

檢方認為,蔡女若要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兩階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顏男對蔡女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屬猝不及防,車禍發生應不能歸責於顏男。

檢方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無肇事原因,顏男因此獲不起訴處分。1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