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領7個月「租金補貼」被討回 竟是這原因

政府去年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一名女租客申請過關,連續領了7個月每月補助金額7千元。但是卻因房東沒有繳房屋稅,女租客不僅不能繼續領補助外,之前7個月領的金額也通通要繳回。對此,營建署回應說,早期審查員不熟作業導致,租客可以分期繳回。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一名蔡姓女租客去年申請政府推出的「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方案」,每月補助金額7千元,連續領了7個月,沒想到這個月開始不只領不到,還被要求之前的補助,得通通繳回。

蔡小姐表示,她的房東沒有繳房屋稅,所以她不符合資格,每月領的7千元補貼,要在半年內全部都還回去,其實對本來就生活困苦的家庭,是蠻困擾的。

蔡小姐接著表示,政府沒有告知,拿這個錢,之後還可能會要回去,當初就應該要在公文上面講好,會有這個狀況發生。她甚至疑惑說,去年10月通過審核,卻直到今年5月才被查出,到底為何拖這麼久。

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科長連偉耀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早期他們的人員在初期有一些訓練,而人員在判斷時,會有不太清楚的地方,這部分他們會再加強訓練。

根據營檢署統計,「300億租金補貼」共有32萬餘戶申請,因為房東沒繳稅,租客得收回補助費的案件共有180件,後續租客可以分期繳回補助。